内蒙古自治区土默川平原片区排涝工程勘察设计
(系统治理方案、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1500002025101704001001
1. 招标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土默川平原片区排涝工程的工作要求,现开展该项目前期工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系统治理方案、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
2.2 建设规模:根据《治涝标准》(SL723-2016),本次设计土默川平原片区实施排涝规划的治理标准为10年一遇,排涝工程治理面积367.47万亩,耕地305.23万亩,主要治理范围为黄河一二级支流及沿线山洪沟流域。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39条排水干沟、11条分排干沟及9条排水支沟,总长度2367.99km,新建排水泵站29座,新建822座配套建筑物,修整疏浚沟道90.58km。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系统治理方案在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建设相关专题报告在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在2026年5月31日前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初步设计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60日历天内完成,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复。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最终取得行政许可批复文件。
2.6 招标范围:内蒙古自治区土默川平原片区排涝工程勘察设计系统治理方案、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测量和设计服务,包含:
系统治理方案:系统治理方案报告编制等,协助进行项目文件的报送及评审,以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最终取得方案批复。
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论证及报告编制、工程建设相关专题报告编制等,协助进行各阶段项目文件的报送及评审,以通过相关部门的评估、审查,最终取得项目可研及相关专项报告批复。
初步设计阶段: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协助进行各阶段项目文件的报送及评审,最终取得初步设计报告批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且咨询范围包含有水利水电专业项目咨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信誉要求:
3.2.1 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EF%BC%89%E6%9F%A5%E8%AF%A2%EF%BC%8C%3Cstrong%3E%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3C/strong%3E%EF%BC%9B%3C/p%3E%3Cp%3E3.2.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EF%BC%89%E8%BF%9B%E8%A1%8C%E8%A1%8C%E8%B4%BF%E7%8A%AF%E7%BD%AA%E8%AE%B0%E5%BD%95%E6%9F%A5%E8%AF%A2%EF%BC%8C%3Cstrong%3E%E6%98%BE%E7%A4%BA%E8%BF%91%E4%B8%89%E5%B9%B4%E5%86%85%E6%B2%A1%E6%9C%89%E8%A2%AB%E4%BE%9D%E6%B3%95%E8%AE%A4%E5%AE%9A%E7%9A%84%E8%A1%8C%E8%B4%BF%E7%8A%AF%E7%BD%AA%E8%AE%B0%E5%BD%95%3C/strong%3E%E3%80%82%3C/p%3E%3Cp%3E3.3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s://***:9443/tpbidder%E7%82%B9%E5%87%BB%E6%93%8D%E4%BD%9C%E6%89%8B%E5%86%8C%E4%B8%8B%E8%BD%BD%E3%80%82%3C/p%3E%3Cp%3E5.2 技术支持电话:各投标人在使用工程项目交易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0512-58188511。
5.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9日17时30分。
5.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9时30分。
6.2 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3日9时30分。
7.2 开标地点: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9443/BidOpening%E3%80%82%3C/p%3E%3Cp%3E%3Cstrong%3E8%3C/strong%3E%3Cstrong%3E. 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9. 其他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19号
联系人:丁峰
电 话:0471-525945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19号水利厅办公楼14层
联系人:周浦琛、贾蒙
电 话:0471-3989777、18686090970、18047112625
邮 箱:nmggcxmgl@163.com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