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霍山县诸佛庵镇毛竹分选加工中心项目”
的澄清和提问回复
各潜在投标人:
一、关于霍山县诸佛庵镇毛竹分选加工中心项目(项目编E341525001005040)的澄清和提问回复经招标人确认,现予发布,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附表1资格审查评审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中: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专业)中级(级别)及以上资格
现修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须为本行业专业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或备案认可的职称证书)级别及以上资格。
2、问题1招标文件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专业)中级(级别)及以上资格。请问拟派技术负责人,提供建设工程或工民建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1详见上述修改内容。
二、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1、招标人:霍山县诸佛庵镇人民政府
地址:霍山县诸佛庵镇街道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张先生
电话:0564-5516399
2、招标代理机构: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衡山镇中兴南路42号五谷香大楼东西向主楼二层
项目负责人(受理异议人):程欢
电话:0564-7269770
3、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11楼
电话:0564-5032057
霍山县诸佛庵镇人民政府
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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