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2026年度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维护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江市2026年度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维护工程 已由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会会议纪要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 为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省专项养护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目前全市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实际需要进行维护的里程为583.394公里。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为 镇江市2026年度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维护工程 ,共设4个标段:
2026JAWB-A标段为(市区及丹徒区)的路段,包含G312、G346、老312、老346、S238、S243、S265、S338部分路段,共计140.71km。
2026JAWB-B标段为(丹阳市)的路段,包含G233、G312、G346、S122、S357、S340部分路段,共158.309km。
2026JAWB-C标段为(句容市)的路段,包含G104、S002、S122、S243、S266、S338、S340,共计165.979km。
2026JAWB-D标段为(扬中市及镇江新区)的路段,包含G233、G523、S238、S240、S358部分路段,共计118.396m。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四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所投标段均排名第一,则按标的额大小顺序选择中标标段。已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其它标段中不再推荐。
2.3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以上路段的标志标线等的巡查、管护、维修、应急等工作。
2.4 工期
2026年1月1日至 2026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为6个月(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以投标报表表1)为准);
具有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为准);
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1)为准)
(2)业绩要求:
企业2020年11月1日至今(时间以投标报表5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至少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合同金额不小于150万元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为准)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3%80%82%3C/p%3E%3Cp%3E%EF%BC%884%EF%BC%89%E9%A1%B9%E7%9B%AE%E7%BB%8F%E7%90%86%E8%A6%81%E6%B1%82%EF%BC%9A%3C/p%3E%3Cp%3E%E9%A1%B9%E7%9B%AE%E7%BB%8F%E7%90%86%EF%BC%9A%E5%85%B7%E6%9C%89%E5%85%AC%E8%B7%AF%E5%B7%A5%E7%A8%8B%E4%BA%8C%E7%BA%A7%E5%8F%8A%E4%BB%A5%E4%B8%8A%E5%BB%BA%E9%80%A0%E5%B8%88%E8%B5%84%E8%B4%A8%E4%B8%94%E6%8C%81%E6%9C%89%E7%9C%81%E7%BA%A7%E4%BA%A4%E9%80%9A%E8%BF%90%E8%BE%93%E4%B8%BB%E7%AE%A1%E9%83%A8%E9%97%A8%E6%A0%B8%E5%8F%91%E7%9A%84%E3%80%8A%E5%85%AC%E8%B7%AF%E6%B0%B4%E8%BF%90%E5%B7%A5%E7%A8%8B%E6%96%BD%E5%B7%A5%E4%BC%81%E4%B8%9A%E4%B8%BB%E8%A6%81%E8%B4%9F%E8%B4%A3%E4%BA%BA%E5%92%8C%E5%AE%89%E5%85%A8%E7%94%9F%E4%BA%A7%E7%AE%A1%E7%90%86%E3%80%8B%E4%BA%BA%E5%91%98%E5%AE%89%E5%85%A8%E7%94%9F%E4%BA%A7%E8%80%83%E6%A0%B8%E5%90%88%E6%A0%BC%E8%AF%81%E4%B9%A6%E3%80%8B (B)证)(以投标报表表3为准),2020年11月1日至今(时间以投标报表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 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合同金额不小于150万元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业绩以投标报表表4)为准)。
(5)项目总工: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
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以投标报表表 3 中为准)。2020年11月1日至今(时间以投标报表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 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合同金额不小于150万元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业绩以投标报表表4为准)。
(6)其他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本项目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6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5194/OP/login.aspx%EF%BC%89%E8%BF%9B%E8%A1%8C%E7%BD%91%E5%91%98%E6%B3%A8%E5%86%8C%EF%BC%8C%E5%B9%B6%E9%A2%86%E5%8F%9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2%3C/p%3E%3Cp%3E4.2%E8%8E%B7%E5%8F%96%E6%96%87%E4%BB%B6%E6%97%B6%E9%97%B4%E8%AF%A6%E8%A7%81%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F%BC%8C%E5%AE%8C%E6%88%90%E7%BD%91%E5%91%98%E6%B3%A8%E5%86%8C%E5%90%8E%EF%BC%8C%E9%80%9A%E8%BF%87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99%BB%E9%99%86%E2%80%9C%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F%BC%8C%E6%98%8E%E7%A1%AE%E6%89%80%E6%8A%95%E6%A0%87%E6%AE%B5%EF%BC%8C%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9B%BE%E7%BA%B8%E5%8F%8A%E5%8F%82%E8%80%83%E8%B5%84%E6%96%99%EF%BC%88%E5%A6%82%E6%9C%89%EF%BC%89%E7%9A%84%E6%8F%90%E4%BE%9B%E6%96%B9%E5%BC%8F%EF%BC%9A%3Cstrong%3E/%3C/strong%3E%E3%80%82%3C/p%3E%3Cp%3E4.3%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6%9C%89%E8%81%94%E5%90%88%E4%BD%93%E7%89%B5%E5%A4%B4%E4%BA%BA%E5%AE%8C%E6%88%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AD%89%E8%B5%84%E6%96%99%E4%B8%8B%E8%BD%BD%E5%B7%A5%E4%BD%9C%E3%80%82%3C/p%3E%3Cp%3E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