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公资告(2026)建字第014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贵阳重机宇航)EPC总承包已由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经济发展局以 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509-520116-04-01-753606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重机宇航材料工程(贵州)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301号综合试制厂房和302号综合保障用房。其中301号综合试制厂房由301a号综合试制厂房和301b号综合试制厂房两部分组成。301a号综合试制厂房新建建筑面积约6580㎡,由主厂房、南侧附楼两部分组成,主厂房主要柱网尺寸为(9m×12)×(18m+27m),301b号综合试制厂房新建建筑面积约10660㎡,由主厂房、南侧附楼两部分组成,主厂房主要柱网尺寸为(9m×12)×(24m+27m+24m)。302号综合保障用房新建建筑面积约890㎡。计划工期:400个日历天;招标范围: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贵阳重机宇航)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301a号综合试制厂房、301b号综合试制厂房和302号综合保障用房单体及红线内配套室外工程。承包人应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的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包括但不限于整个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质量保修,确保按照政府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通过验收。将具备正式投入使用的项目整体移交给招标人等全部工作内容,对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与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全面负责,实现全过程控制和管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1)具有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具有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具有有效期内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如为注册建造师,同时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②牵头单位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有关的联络工作;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④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牵头单位正式员工。
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31日至2026年03月16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0、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50,交易中心网址:
http://***/)
5、投标文件的递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