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50320250000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院区标识标牌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根据《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南财采〔2025〕44号)处理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2.000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00000元,采购计划编号:51150325210200001468。2.监督部门: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监督、投诉受理部门电话:0831-3187313,地址:宜宾市南溪区长江大道东段129号。3.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宜宾市南溪区交通街113号
联系方式:0831-3244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龙头山路199号浙商新天地6幢7层15-20号
联系方式:136082587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13608258745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