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综合实训中心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C0100G25006(HTCL-ZB-25307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综合实训中心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综合实训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社会[2025]27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资金来源为对上争取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综合实训中心项目勘察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108号(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院内东北角)2.3建设规模:新建艺体综合实训中心建筑1栋,总建筑面积1236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0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62平方米;配套建设校园道路、绿化等工程。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勘察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2.5勘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进行岩土勘测、取样、试验、测量、分析、编制工程勘察文件等勘察相关工作等相关工作,配合开展后续项目设计等其他工作。2.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12.50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3月-2025年5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其他人员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承诺配备(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人员配备承诺书)。发包人可根据工程需要,要求承包人增派相关专业人员,及时完成建设任务。3.3信誉要求:(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招标文件的获取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17时00分至2025年7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相关操作手册。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7.开标方式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7.2开标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9时30分。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8.其他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8.3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1-87383186举报邮箱:zjjabc3177@126.com。8.4本项目将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接受监督,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投标截止后,系统将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情况和中标结果进行标记,并纳入监管范围。平台注册网址为:http://112.102.38.21:8001/jgweb/#/login,有关注册手续请查看平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上发布10.联系方式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招 标 人:黑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明街11号联 系 人:王辰光电话:0451-82671192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联系人:于兆文、卫晓光电话:0451-82364713电子邮件:569420378@qq.com*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