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渠道建筑物附属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审发〔2025〕1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代理机构为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渠道建筑物附属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银川市、吴忠市、石嘴山市等。
2.3 项目概况及规模:大清渠改造段设计流量15~4立方米每秒,第二农场渠改造段设计流量36.8立方米每秒,暖泉渠改造段设计流量5~1.5立方米每秒,汉延渠改造段设计流量24立方米每秒,惠农渠改造段设计流量97立方米每秒,昌滂渠改造段设计流量31.5~27.5立方米每秒,东干渠改造段设计流量54立方米每秒;支渠改造段设计流量1~3.5立方米每秒。本次招标为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渠道建筑物附属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渠首灌域、唐徕渠灌域、惠农渠灌域、秦汉渠灌域19座水闸的自动化控制、视频安防和通讯系统建设。以及惠农渠龙门桥进水闸、惠农渠司家桥节制闸、四排退水闸、五排退水闸、望洪渡槽、秦汉渠郭桥进水闸、郭桥节制闸、清水沟渡槽和汉延渠反帝沟渡槽和永清沟渡槽安全监测和监测自动化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及清单。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1标段: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渠道建筑物附属设施工程施工;2标段: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渠道建筑物附属设施工程监理。
2.6 计划工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并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电子信息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自动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具备信息系统工程及综合自动化工程监理能力,并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并由监理单位聘任和委派。
3.3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1日9时00分至2025年10月1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2)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093、0951-68911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3日9时00分。
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在开标时间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活动。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处,联系电话:0951-5552273。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
联系人:邹璇
电话:0951-5552506
招标代理机构: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00号清水湾二期18号营业房
联系人:刘林、杨亚楠、李霞、姜向东、王化化
电话:0951-8520586、17795152169
邮箱:qynxxmglyxgs@163.com
2025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