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托里县城区燃气设施更新改造建设项目EPC+O总承包
( 65422426020600246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塔城地区托里县城区燃气设施更新改造建设项目(文号:托发改投资[2025]33号)已由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托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总投资7428.34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托里县
2.项目规模: 改扩建0.4Mpa的PE管De110-De200、1.6Mpa的 20#钢管DN150老旧燃气主管道约29km,改造老旧阀井、调压箱等燃气设施,对 5000余户液化石油气用户进行天然气接入改造,改造老旧小区庭院管道、立管及入户管道约101.3km,老旧燃气设施改造,更换燃气表,安装自闭阀、报警器、金属软管等燃气安全装置2900 套。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22426020600246001002
标段(包)名称: 塔城地区托里县城区燃气设施更新改造建设项目EPC+O总承包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运营管理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后期运营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设计工作包括:设计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内容,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EPC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运营范围包括: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招标人将形成的固定资产统一交由运营单位运营管理(运营单位自负盈亏),委托运营期限为10年。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3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6月30日
总工期: 467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压力管道设计GB1设计资质②市政行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压力管道设计GB1设计资质③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压力管道设计GB1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GB1); (3)运营单位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括本项目的经营范围);(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6)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其他条件:1.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同时提供在本单位最少一个月的的缴纳社保证明。2.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提供在本单位最少一个月的的缴纳社保证明。3.运营负责人:须为运营单位在职人员,同时提供在本单位最少一个月的的缴纳社保证明。备注:拟派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可以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时间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等原件的扫描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或相似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②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时间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原件的扫描件,具体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日期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或相似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原件的扫描件,具体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5.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或(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提供)。(不足三年且超过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6.其他人员要求(如有): 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投标人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规模、类型等实际情况进行配备,配备不得低于《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中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最低配置标准,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法定代表人(A证)、施工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拟提供的项目班组成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均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设计各相关专业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备。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9.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根据项目特点和项目需求,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运营单位、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②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班组人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2月07日到 2026年02月27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TPBidder%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9%A2%86%E5%8F%96%E8%8F%9C%E5%8D%95%E9%A2%86%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3C/div%3E%3Cp%3E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28日 10:30
2.递交方法: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TPBidder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8日 10:30
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托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托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恒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托里县 | 地 址:塔城地区托里县托里镇霍赫逊西路7号国资公司办公楼2楼203室 |
| 联 系 人:周富会 | 联 系 人:田宇寒 |
| 电 话:13999752806 | 电 话:13261994335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726703725@qq.com |
2026年02月06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