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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经营主体经营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怀化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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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经营主体经营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辰溪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经营主体经营权项目,招标人为辰溪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辰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辰溪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经营主体经营权项目

2.2招标编号:2025-CZ-0063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实施地点:辰溪县

2.5项目内容:中标人在辰溪县组建全资项目公司(独立法人),负责辰溪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省级示范县创工作所涉的城乡客运运营(包含城市公共交通)。负责收购原有农村客运班线、城市公共交通的营运车辆,并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内负责辰溪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所涉及的线路应由乙方负责的基础设施建设及营运车辆的投资、经营、管理、维护等工作。具体如下:

(一)车辆收购

(1)聘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对现有农村客运班线车辆进行评估,对每台车的评估值予以公示。经营期限未到期的经营车辆提前退出者,按剩余经营天数给予补偿,小型营运车每天补偿19.18元;中、大型营运车每天补偿27.40元。公交车辆补偿最高期限不超过2年。

(2)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公交客运使用年限为13年、公路客运使用年限小型客车为10年、中大型客车为15年),收购单位根据第三方评估公司给予评估的价值为依据进行补偿,补偿后的车辆产权归属中标公司所有。

(3)改造奖励

在规定退出客运市场截止时间之前签订退市协议并交车的:大中型客车实际所有人给予2万元、面的客车实际所有人给予5000元奖励;在规定的退市截止时间之前未交车的,均不予以奖励。企业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退市协议,并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变更《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的,在适当考虑客运企业涉改车辆数量规模的情况下,由县人民政府予以相应补偿。

(二)线路车辆投放:

(1)目前按照城市公交、城乡公交(班线)、乡村公交(班线)的客运网络体系,拟投入110台以上车辆运营,新能源车辆的投放和最终的客运车辆投放根据全县客运规划编制和实际需求实施,以实现全县客运通车全覆盖。

(2)经营主体公司必须投资建立完备的智能监管平台,包括基础数据资源中心、运营监管平台、公众服务平台,搭建城乡客运一体化智能交通系统,建立统一指挥调度中心,实时监管客运车辆运营动态;投放的车辆必须具备智能化、网联化功能,能够实现实时监控。

(三)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经营主体公司要积极配合辰溪县创建城乡客运一体化省级示范县的各项工作,确保创建项目通过省级验收;

(四)经营期限:为10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经营主体公司在10年经营权到期后自动终止。经营主体公司享有后期经营的优先权;

(五)过渡阶段的运营:经营主体公司经营权到期后,须配合县人民政府做好过渡阶段的运力保障,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方便。过渡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

(六)其它要求:运营主体要实行公司化经营,杜绝挂靠经营,不得转让经营权、班线牌、营运车辆,不得变换公司名称和企业股份出资结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资料;

⑤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有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必须是近三年连续质量信誉考核达到AA及以上的企业,提供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http://jtt.hunan.gov.cn/hnygj/)的连续三年的公示名单截图或提供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近三年指2021年至2023年)。

3.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4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5.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形式递交。

5.3缴纳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以保证金支付系统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用途栏注明是:“XXX项目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投标人自行选择银行并生成相对应的子账号

(1)投标人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 )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申请人需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且开通产权交易业务才能完成后续操作。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窗口电话:0745-2719330。

6.2 CA办理成功的投标单位,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请登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网站办理。

6.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7日17时00分止,自行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登陆并在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6.4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详见电子屏);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招标公告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uaihua.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辰溪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辰溪县辰阳镇东风东路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53 6757 383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辰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清玫

电话:193 7217 6271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B10栋4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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