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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区污水管网综合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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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区污水管网综合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SZ-JSGC202510SZ-05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城区污水管网综合提升工程EPC总承包已由襄阳市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襄阳市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变更襄城区污水管网综合提升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的批复》(襄城发改审批〔2025〕10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市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政策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襄阳市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襄城区污水管网综合提升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襄城区卧龙片区、尹集片区、隆中片区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拟对卧龙片区、尹集片区、隆中片区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具体为: 1.卧龙片区新建污水管网工程:S303省道改造DN400-DN1000mm污水管,总长约2979米;卧龙镇片区新建DN200mm污水接户管,总长约1232米;隆中大道改建DN400-DN800mm污水管,总长约5990米:卧龙镇污水管网空白区新建 DN300-DN400mm污水管,总长约1887米; 2.尹集片区新建污水管网工程:熊家湾路新建DN400-DN800mm污水管,总长约1347米:黄尹路新建DN200mm污水接户管,总长约664米;C1还建房新建DN300mm污本管总长约436米,同时建设一座一体化加压泵站:C2还建房新建DN500mm污水管,总长约462米;张弓六路新建DN500mm污水管,总长约 350米; 3.隆中片区新建污水管网工程:黄家湾社区新建DN200-400mm污水管,总长约1626米,同时增设一处一体化处理设施;花木店村新建DN200-600mm污水管,总长约3673米;隆中社区新建DN200-400mm污水管,总长约4924米同时建设一处一体化加压泵站;柳子关冲新建DN200-DN400mm污水管,总长约1339米;隆中大道改造DN600mm污水管,清淤疏通总长约747米。 4.包括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检查井、一体化加压泵站、一体化处理设施等附属设施;道路修复及基坑支护等。

其他:本项目计划总工期 210 日历天,合同估算价:9020.67万元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深化及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2.6其他: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和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需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单位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录,以本招标公告附录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投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EF%BC%89%EF%BC%8C%E9%80%89%E6%8B%A9%E7%9B%B8%E5%BA%94%E7%9A%84%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F%BC%88%E7%BD%91%E5%9D%80%EF%BC%9A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EF%BC%89%EF%BC%8C%E8%BF%9B%E8%A1%8C%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3%80%82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1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07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5%AA%92%E4%BB%8B%E5%90%8D%E7%A7%B0)%E4%B8%8A%E5%8F%91%E5%B8%83%E3%80%82(%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5%AA%92%E4%BB%8B%E5%90%8D%E7%A7%B0)%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td%3E%3Cp%3E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襄阳市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营盘路6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10-3603827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大庆西路襄阳花园写字楼1楼
    联系人:赵正洲
    电话:15797189735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地址:襄阳市中新路 8 号襄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招投标监管室
    联系人:招投标监管科
    电话:0710-3231015
    电子邮件:
(4)综合监管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襄阳市行政审批局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紫贞公园路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科441办公室
    联系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科

    电话(传真):0710-3273186
    电子邮箱:
2025年10月31日
附录: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1)投标人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联合体投标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承担工作内容按国家法律规定无须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则无须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3.1.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应满足。

3.1.3投标人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或工程投资额或建安工程费)7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予以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3.1.4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类高级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职称(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4)其他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资格: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不少于3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本项目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提供本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2025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1-8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的承担本项目设计及施工任务的建筑业企业)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组成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信息登记,提供登记信息网页截图。

3.1.7本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1)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政策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采用中标后进行合同分包形式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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