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刘街道长岗安置小区物业服务管理项目(一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AJJFZ00079
项目名称:高刘街道长岗安置小区物业服务管理项目(一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第三章 采购需求-(三)人员配置和要求”更正为:为保证服务需求和服务质量,本项目最低人员配备要求如下:
|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人) | 备注 |
| 1 | 项目经理 | 1 | |
| 2 | 文员 | 3 | 其中1人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办公 |
| 3 | 物管处(物业服务中心)主任(兼秩序维护主管) | 3 | |
| 4 | 客服主管 | 1 | |
| 5 | 工程主管 | 1 | |
| 6 | 安全主管(专职安全员) | 1 | 具有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证书 |
| 7 | 客服人员 | 10 | |
| 8 | 工程维修人员 | 10 | 其中3人需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证 |
| 9 | 秩序维护员 (含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 | 32 | 其中4人需具有四(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 |
| 10 | 保洁人员 | 45 | |
| 11 | 绿化人员 | 6 | |
| 合计 | | 113 | |
2.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履约反馈”、“人员配备”评审标准更正内容如下所示:
| 原评审标准 | 现评审标准 | ||||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 履约反馈 | 上述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投标人业绩中,每有1个业绩履约获得业主单位(合同甲方)良好(或满意)及以上评价的得2分,满分6分。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履约反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公章); (2)此处良好即表达到良好意思即可,同等意思表达如优秀、满意、非常满意、认可、高度认可、考核得分90分或以上等均予以认可; (3)同一业绩提供多份履约评价证明材料的,不累计计分。 | 0-6分 | 履约反馈 | 上述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投标人业绩中,每有1个业绩履约获得业主单位(合同甲方)良好(或满意)及以上评价的得3分,满分9分。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履约反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公章); (2)此处良好即表达到良好意思即可,同等意思表达如优秀、满意、非常满意、认可、高度认可、考核得分90分或以上等均予以认可; (3)同一业绩提供多份履约评价证明材料的,不累计计分。 | 0-9分 |
| 人员配备 | 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的人员: (一)项目经理(1人,6分) 1.具有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或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服务业绩(含在管)且在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得3分。 2.每提供1个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或满意)及以上证明的,得3分。 (二)工程(秩序维护)主管(1人,6分): 1.具有四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3分; 2.具有应急管理部门(原安监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或低压电工作业)的,得1分,同时持有高压及低压电工作业证的,得3分。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上述人员岗位不得兼任; (3)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的查询截图; (4)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类型、项目负责人信息等主要评审要素时,须同时另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5)项目经理业绩与上述投标人业绩为同一业绩时,可累计得分; (6)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本项所指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 0-12分 | 人员配备 | 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的人员: (一)项目经理(1人,6分) 1.具有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或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服务业绩(含在管)且在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得3分。 2.每提供1个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或满意)及以上证明的,得3分。 (二)工程主管(1人,3分): 具有应急管理部门(原安监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或低压电工作业)的,得1分,同时持有高压及低压电工作业证的,得3分。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上述人员岗位不得兼任; (3)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的查询截图; (4)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类型、项目负责人信息等主要评审要素时,须同时另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5)项目经理业绩与上述投标人业绩为同一业绩时,可累计得分; (6)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本项所指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 0-9分 |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问:针对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奖项荣誉”,请问能否修改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管理的物业项目(含在管项目)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物业(消防)协会颁发的示范或优秀类项目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
答:本项设置的奖项荣誉要求与项目实际需求相关,不存在限制性、不存在排他性,故维持原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2.问:若本项目投标人为中型企业是否需要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答:需要,因为本项目的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中标人将采购项目中部分服务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该部分服务金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金额比例不低于70%)。例如,项目合同金额为100万元,投标人是中型企业,那采购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40%×70%=28万元。
注: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刘街道办事处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高刘街道河滨路11号
联系方式:0551-68662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B座1楼2101室(翡翠路与石门路交口西南角)
联系方法:0551-638861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3886109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1月21日
附件信息: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