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CS20260121FJSZ01001001(2026ZHYX0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外科楼住院部改造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4〕1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外科楼住院部改造项目施工。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3建设规模: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外科楼住院部三至七层进行改造升级,改造总建筑面积7899平方米。改造前后病房数保持124间不变,改造后套房8间、单人间39间、双人间72间、三人间5间。床位由308张调整至206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升级改造外墙、内墙面、地面、棚面、卫生间、屋面、门、窗等有关设施设备;对病房进行数字化升级,建设智慧床旁交互系统、闭环智能输液系统、生命体征采集系统;改造供电系统、采暖系统、空调系统、医疗气体设备带等设施设备;更换护士站服务台2套、病床206套、病房更衣柜124组。该项目不改变原有建筑结构类型和结构主体,不改动原有建筑结构主体承重构件,不增加使用荷载。
2.4建设地点:长春市富锦路以南、工农大路以北、隆礼路以西、长春欧亚商都以东,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红旗院区内。
2.5最高投标限价:2343.4901万元。
2.6计划工期: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3月1日(合同签订后,双方确认室内开工时间,60日完成室内所有工程)。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全体成员应一人一岗):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有质量员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材料员1人,具有材料员岗位证书;资料员1人,具有资料员岗位证书。(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应无在建工程。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在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中曾经任职,如已完成岗位变更,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如需项目所在地行管部门同意的,须附相关审批手续)。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完整材料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
3.4人员社保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及授权人需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的个人参保证明为准,全部成员不允许有退休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6财务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7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6日,通过CA锁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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