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722505895 | 项目名称 | 塘下涌振业路1号厂房、宿舍 |
起始日期 | 2025年07月18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7月24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1、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振业路创科隆1号厂房2、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振业路1号(创科隆宿舍) |
面积/数量 | 1、房产建筑物:6811.50平方米2、房产建筑物:4102.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5年 | 响应有效期 | 9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15日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25元/平方米/月((含税)) | 租金的递增 | 第四年起递增5%(含第四年)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工业生产及配套) |
履约条件 | 1、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2、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3、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证号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二次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4、不能从事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禁止经营的项目。5、出租方负责提供现有变压器、电梯及现有的消防系统设备无偿供承租方使用(按现状交付使用),承租方负责日常管理及维修,厂房宿舍内的消防、水电设施及二次装修。出租方提供的有关设施日常管理及维修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负责。6、租赁期间,对租赁物业及其附属设施、配套设备投保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由承租方负责为租赁物业及其附属设施、配套设备进行投保,险种为财产险,受益人为出租方,保险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保险费不低于2500元/年。7、合同期内,承租方需以出租方的名义,按照租赁总面积,每年每平方米购买不少于人民币2500元的物业财产保险(包括供电、消防设施等),且受益人为出租方。8、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做好厂内的一切消防、安全生产、劳动用工工作,如有发生消防及其他安全事故、劳资纠纷或经济纠纷,一切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由承租方负责。9、承租方兴办的工业项目必须符合政府和环保部门的有关环保规定。在生产过程中的污水、空气处理、噪音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违反规定应按国家相关政策整顿处理,拒不整改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需负任何责任赔偿。10、如遇租赁物业被纳入城市更新或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并需实施拆迁,或被政府征用、收回拆除租赁物业的,出租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租赁协议自动终止,出租方和承租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也无需向承租方支付其他投入及损失的赔偿或补偿,承租方不享有同政府拆迁部门谈判的权利,且承租方必须服从并配合政府相关单位的拆迁工作。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让或转租给他人使用,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不作任何赔偿。11、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出租方的建筑物的结构,如需装修或因生产需要可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未经出租方同意,造成的一切事故和损失由承租方负责。12、合同期满后或因承租方违约迫使出租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或合同期内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的,一切的固定资产(包括承租方投入的所有加建的不动产、增容的变电变压设施、装修设施、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等)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生产办公室等可移动设施除外),如承租方存在对建筑物改建或损坏出租方设施(包括变压器、电梯、消防设备、水电设施等),由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给出租方。13、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在同等租赁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续租权。在租赁期限届满前6个月内,如果承租方尚未与出租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则出租方只要向承租方提前发出书面通知,出租方有权陪同潜在的承租人或者买方参观出租物业,但不影响承租方的正常办公。14、出租方按上述物业的现状进行招租,承租方对物业进行装修、维护等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15、本次招租为园区整体出租;如因经营需要进行分租的,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分租但不得超过承租方租赁合同的剩余期限,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负责。16、不得违反以下《安全生产违约条款》:①、存在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锂电池、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电镀、喷油喷漆等重大危险工艺且不符合安全监管部门要求;②、使用彩钢板(泡馍夹芯)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进行装修、分隔;③、动火、高处、有限空间、临时用电、断路、吊装、破土、盲板抽堵等危险作业没有在园区报备;④、存在堵塞消防通道、堵塞逃生天面等消防隐患的违章搭建;⑤、存在其他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物业情况:物业地点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振业路1号,出租总面积10913.5平方米,其中厂房6811.5平方米,宿舍4102平方米。租赁用途为工业生产及配套。二、投标及开标:(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统一用户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获取交易文件,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编辑投标文件。(3)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4)“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s://rent.szexgrp.com/page/guide/guide.html)。(5)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rent.szexgrp.com/page/guide/guide.html)。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租赁押金:2个月租金为押金。用电押金:从第一个月实际用电量为准收取2个月的电费为押金。 | 其他 | 按实际发生缴交。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单一来源谈判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以单一来源方式组织交易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本次交易失败 |
项目日程
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7月25日 16时30分00秒 | 评审开始时间 | 2025年07月25日 16时30分01秒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7月25日 16时30分00秒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5年07月23日 00时00分00秒 |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 2025年07月22日 00时00分00秒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3.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4.承租申请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5.高新企业证书(加盖公章)。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 |
联系人 | 龚经理;曾经理 | 联系方式 | 27758321;27758313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众和股份合作公司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项目邀请深圳市泰启光电有限公司为意向承租方参与单一来源谈判。2、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三)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四)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五)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 证明文件的;(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出现上述情形之一时,交易保证金交纳至交易机构收款账户的,交易机构将承租方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出租方账户的,出租方从扣除的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中支付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机构指定账户。3、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租公告截止时间前3日,意向承租方如认为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4、意向承租方认为招租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交易机构等提出质疑。5、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 (试行)="">等 5 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4〕5 号)等有关规定,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6、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由意向承租方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意向承租方须在谈判前向出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