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广粤路138号拆除及残值回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广粤路138号拆除及残值回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上海市虹口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别声明:鉴于本项目标的并不构成法律规定必须招标之项目,本文件所述措辞、程序、期限等若与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不符的,视为招标人组织采购之市场行为,参与各方不得据此质疑本项目采购过程、结果及其相关合同的效力。)
二、项目概况:
项目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门窗拆除、主楼阳光房、雨棚、灯具、配电箱、消防管道、通风管道、垃圾房、桥架、吊顶、照明线等拆除及垃圾外运处置,残值回收详见残值回收报告。
最高投标限价:60.56万元;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 (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其以上;
(四)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上海市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公室所下发的“上海市建(构)筑物拆除工程行业专业岗位培训合格证”。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7月 18日 09 时30 分到 2025 年7月 22日 16时 30 分(三天以上节假日除外,双休日接受报名,需提前一天电话预约)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段内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至虹口区宝隆一方大厦A102 室由招标代理进行审核(携带下列资料:1.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2、项目经理资格证书;3、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注:以上资料均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原件审阅后退回)。审核通过后缴纳工本费,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报名资料如有缺漏,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潜在投标单位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单位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单位或填表者承担。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采用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注: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7月29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虹口区宝隆一方大厦A102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7月 29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虹口区宝隆一方大厦A102 室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市虹口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祥德路96弄11号
联 系 人:郭老师
电 话:36725507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贵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虹口区宝隆一方大厦A102 室
联 系 人: 王寅晟
电 话: 135244940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