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001]FJZHCG[CS]2025001-1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苑(塔巷)分苑(数字非遗体验馆)暨“福州古厝里走出的文化遗产守护者——林徽因主题馆”展览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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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26号 | 2,508,980.00元 | 96.58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苑(塔巷)分苑 (数字非遗体验馆)暨“福州古厝里走出的文化遗产守护者——林徽因主题馆”展览服务):
服务类(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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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展览服务 | 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苑(塔巷)分苑 (数字非遗体验馆)暨“福州古厝里走出的文化遗产守护者——林徽因主题馆”展览服务 | 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苑(塔巷)分苑 (数字非遗体验馆)暨“福州古厝里走出的文化遗产守护者——林徽因主题馆”展览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2,508,98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林芳菲 |
评审专家: | 张丕平 、黄瑢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②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 ;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该费用不得含入投标总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特别予以注意。(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方式: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付款方式支付。(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永定支行;帐号:173010102100007403。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苑(塔巷)分苑 (数字非遗体验馆)暨“福州古厝里走出的文化遗产守护者——林徽因主题馆”展览服务:2.707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性审查阶段,各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2、符合性审查阶段,各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艺术馆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175号
联系方式:18705917367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凤城街道南通路亿丰大厦12楼
联系方式:0591-837669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怀冬
电话:0591-83766965
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