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盱眙县穆店镇富民强村建设项目-维桥社区恒温、保鲜仓库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2025年盱眙县穆店镇富民强村建设项目-维桥社区恒温、保鲜仓库已由盱审批(备)【2025】1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盱眙县穆店镇人民政府、盱眙县穆店镇维桥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5年盱眙县穆店镇富民强村建设项目-维桥社区恒温、保鲜仓库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穆店镇。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 10 亩( 6529.00 平方米),建筑面积:6943.9平方米,主体建设 1#厂房 2736 平方米,研发车间 720 平方米,2#厂房 3072 平方米。同时配套厂区道路、室外给排水、围墙及其他附属附属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9248556.21元。
2.1.4工期要求:105日历天。
2.1.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2025年盱眙县穆店镇富民强村建设项目-维桥社区恒温、保鲜仓库(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同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 号执行。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3年2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 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 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备案满足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件的关键岗位人员备案要求,同时须配合招标人完成合同归集。
3.8 被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据(要求提供2024年12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3.9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3.12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 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 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 ,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
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 的信息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 8 月 23 日至 2025年9 月3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平台; 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4.3电子招投标平台及投标工具使用费 100 元及手续费 5 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4.4本项目投标工具费、CA 数字证书费、评标(评审)费、投标保函费、招标代理费、交 易服务费、工程项目工程款、履约保证金收退等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人民币 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5 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数字人民币 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 号)文件精神和《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 等文件要求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
4.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9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转账、电汇、网银)、数字人民币、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书等。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6履约保证金:工程中标价的10%,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从基本户汇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或提供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无条件银行保函,否则将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职能部门全部验收合格)。
4.7付款方式: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30%(待工程机械、人员进场后且提供相同数额的无条件银行保函后支付),工程量进度完成80%支付合同价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合同价80%(同时扣回预付款);审计结束付至审定价的 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两年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以上进度付款均不包含利息及增项或签证应支付的费用,变更或增项应支付的费用待工程审计结束后纳入工程审定价内支付,也不包含预留金和暂列金额及暂估价)。付款时提供满足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 9月 4 日 9 时 00 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仅需 在 任 意 地 点 通 过 淮 安 市 不 见 面 交 易 系统 ( 登 录 淮 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http://222.184.89.82/EpointWeb找到 “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新点软件联系人:陈超 13770370470
CA 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94570775
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15380802178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1.1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5)7.1.2 评标入围方法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具体如下。
方法三:均值入围;具体如下: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 (G1值为 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2(G2 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及以上7家和以下8家共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含 G1、 G2 去除的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 诉情形而改变。
7.2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得分相同评标价也相同及其它情形由招标人代表以抽签方式确定。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 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 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采用方法一和方法二在开标时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7.2.1 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减0.9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2.2(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 ?方法二; □方法三; □方法四; □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 ,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6%、97%、98%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98% ;
方法四: □K取值为:; □K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五:K 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盱眙县穆店镇人民政府、盱眙县穆店镇维桥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穆店镇街道
项目联系人:孙书记电话:159523840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五丰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经济开发区合欢大道17-1号
联系方式:方工 151052330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