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北辰区气象局附属设施条件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与内江路交叉口东北侧陈塘科创园1号楼4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GC-2025-C-0006
项目名称:北辰区气象局附属设施条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8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北辰区气象局针对附属设施条件采购一批货物。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货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现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四)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货物既有中小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七)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八)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复印件,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期前近3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章)和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提供被授权人的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8日 至 2025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与内江路交叉口东北侧陈塘科创园1号楼403室
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与内江路交叉口东北侧陈塘科创园1号楼4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与内江路交叉口东北侧陈塘科创园1号楼4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北辰区气象局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凤梧道
联系方式:齐浩022-263906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通工程设计院(天津)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与内江路交叉口东北侧陈塘科创园1号楼403室
联系方式:常青、徐玲131320194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青、徐玲
电 话: 13132019473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