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河航道航标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养护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无锡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为大力支撑航标智能感知,为航标养护提供科学决策分析依据,实现无锡市内河航道航标与省中心技术要求一致、路线一致,保障航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提升航标管理水平,经前期调研,开展无锡市内河航道航标升级改造,以满足省中心下发的《江苏省内河航标遥测遥控系统技术指导意见》,统一接入省航道养护管理平台。改造对象为航标灯器使用超过3年及以上的航标。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NHHD-SG标段。
招标范围及内容:完成本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施工、制作或采购及安装(包含基础)所必须的相关工程的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包括但不限于航标遥测遥控系统改造、标体出新(油漆出新)、风光互补航标升级、开发航标运行管理系统模块、航标信息数据收集及配布图的编制等工作。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15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
缺陷责任期为项目竣(交)工验收后2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 1 中显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万元的航标工程或航道工程标志标牌施工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3)项目经理: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承担过航标工程或航道工程标志标牌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②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以承诺书的形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附件)。
(4)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公布(施工)”为准);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其他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2025年3月-2025年5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表“表3”中填报的,须在本表“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处选择相对应的职务,若选择“一般人员”或其他职务则不予认可。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无锡市运河东路128号
电话:0510-82816067
联系人:邹刚涛
招标代理: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4(4号楼)八楼803室
电话:0510-83707889、13646172180
联系人:徐日友、韩鲁城
邮箱:313931226@qq.com
八、其他
8.1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8.2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23:59。
8.3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7月8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8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第7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5本项目如有补遗书(或通知)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或通知),招标人不另行告知。投标人未留意本项目补遗书(或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6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门户网站、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公告的信息为准。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