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项目(EPCO)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萧县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项目(EPCO)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XXGC2025029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萧县官桥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萧县官桥镇人民政府 | ||||
联系人及电话 | 彭磊、1585671156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宿州市磬云路安居大厦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工、15856255127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昆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1:中兴胜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2:云南芸岭鲜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皖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1: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2:徐州市果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日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1:中凡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2:云南优 鲜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新发村鼎易天城9幢A区704号 联合体成员1: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科技创新城化章北街1号山西数据流量生态园4号楼4层4412-127 联合体成员2: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昆明市北部汽车客运站司乘公寓A幢7层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杜集镇杜沛路镇政府大院内1栋101室 联合体成员1:盐城市城南新区黄海街道青年中路51号钱江财富广场2幢2-901室(CNH) 联合体成员2:徐州市铜山区刘集镇西李庄村五组 | 联合体牵头人:常州市金坛区复兴路7号 联合体成员1: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6号院3号楼 联合体成员2: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连然街道和平理片区综合市场8栋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报价(费率/元) | 99.00%/约27720000.00 | 98.60%/约27608000.00 | 99.80%/约27944000.00 | ||
工期(日历天) | 150日历天(包含勘察设计周期) | 150日历天(包含勘察设计周期) | 150日历天(包含勘察设计周期) | ||
质量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3)运维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3)运维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3)运维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张鑫 | 陈鸿 | 李杰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 | 20194101096 | 20123202028 | 20196101119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吴娅梅 | 张毅 | 魏勇 | |
证书名称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 | 云1532022202300279 | 皖234101082721 | 苏232101100868 | ||
综合评估得分 | 89.63 | 77.76 | 76.70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06月27日-2025年06月30日 | ||||
招标代理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128500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萧县农业农村局 | ||||
单位地址 | 萧县龙城镇龙山南路与小康路交叉口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0557-220163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