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三期工程第十四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宁安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宁安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审批(2024)29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宁安市农业农村局,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安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万鼎(黑龙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安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工程地点:(新建)三期工程在宁安市海浪镇、沙兰镇、石岩镇、三陵乡,共4个乡镇24个行政村。(改造提升)二期工程宁安市渤海镇,共1个乡镇16个行政村。
2.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2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08 月 25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5年 12 月 31日(此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三期工程治理侵蚀沟173条总长71.121km。其中规划石笼护砌侵蚀沟99条,长度为52.940km。浆砌石护砌侵蚀沟3条长1.014km,新建沟头89座,新建谷坊120座。(改造提升)二期工程末级固定路 1 条,总长 0.486km,田间末级固定渠道衬砌 96 条,总长度 31.712km 。治理田内侵蚀沟 4 条, 总长 8.111km ,重点对其危险坡面段进行防治,治理长度 2.486km。综合治理技术整治障 碍土层地块 12994.45 亩。
2.6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6个标段。本标段为第十四标段;
标段名称:宁安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三期工程第十四标段;招标控制价为21360673.9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投标人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配备要求:项目经理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1 人、安全员 1 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 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除 职称证书外均需证企相符。上述人员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 6 个月(2025年2月至 2025年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含:1.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 工伤保险)记录,证明须由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 类情形人员除外);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投标时无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 中国执行信息网 ”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 投标无效;
(2)近三年(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 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 录(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 记录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以“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 投标无效;
3.5 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3〕214 号)《关于对 2021 年农田建设项目 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文件规定,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 标将被否决(相关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6 严格遵循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严禁有围标、 串标、违法分包和转让等不良行为记录,以及有违规出借资质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经查实取消投标 或中标资格。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兼投不兼中。本次招标宁安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划分为六个标段,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只能就六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中标,如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标段中标,招标人按照标段顺序相应顺延,即如投标人在第十二标段和第十三标段中标,则自动放弃第十三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以此类推。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 一招标项目投标。
3. 10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 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7月26日0时至2025年08月02日0时(北京时间,下同)。注:投标人购买文件后立即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否则无法交保证金。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为2025年08月22日9 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勘察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人:宁安市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女士
联 系 电话:0453-7699155
招标人:宁安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鲁先生
联系电话:0453-7988777
招标代理机构:万鼎(黑龙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任先生
电话:15124638173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