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中央空调2号机组维修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中央空调2号机组维修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中央空调2号机组维修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YMZY-2025026 1.3采购人: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 1.4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阳煤总院创伤楼中央空调制冷开机后,2号主机频繁报“高温发生器结晶”及“高发超温”故障,严重影响制冷量,无法保证空调效果,经专业人员现场判断结果为高低温热交换器交串流。另楼顶两台冷却塔已使用多年,内部填料老化变形严重,高温高湿等极端天气无法达到冷却效果,急需更换。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包号包名称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单位服务期服务地点01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中央空调2号机组维修采购项目268835.00元合同生效之日起45日内阳煤集团总医院备注01:1.拟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若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供应商(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至少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与采购人存在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利害关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购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6月17日 12时00分到2025年06月24日 12时00分(北京时间)。 4.3采购文件售价:0.0元人民币/包次,售后不退。 4.4免责声明:通用平台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购买或获取均属无效。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阳泉。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 谈判时间:2025年06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阳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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