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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巩留县老城区公用基础设施改造及城市更新建设项目二标段(EPC)资格预审公告

其他 2025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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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巩留县老城区公用基础设施改造及城市更新建设项目二标段(EPC)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巩留县老城区公用基础设施改造及城市更新建设项目已由巩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巩发改基字〔2025〕1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巩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一般债券资金80%,地方配套资金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犁州巩留县老城区公用基础设施改造及城市更新建设项目二标段(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巩留县;

2.1.2建设规模:改造老城区停车场;建设老城区排水渠:新建生活垃圾收集站、公共厕所;对沿街建构筑物立面进行改造;进行区域内强弱电架空线路改造;完善项目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1.3总投资额:305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279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本公告为二标段内容。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服务(含施工图设计、审图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相关技术服务等)、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和配套设备的售后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同时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与报名时项目经理一致(施工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同时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疆外企业必须在进疆报送名册中备案,企业及人员必须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有无在建以网页显示为准,如果投标前未去办理释放,还处于“未解锁”状态,就以有在建项目问题处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近三年(2022年7月01日起至今)完成过至少2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及相关网站截图(网站截图须提供查询网址并附网站查询完整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且缺一不可。(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近三年(2022年07月01日起至今)已完成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 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认定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或结构类型相似或使用功能相似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过至少1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及相关网站截图(网站截图须提供查询网址并附网站查询完整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且缺一不可。(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或结构类型相似或使用功能相似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过至少1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及相关网站截图(网站截图须提供查询网址并附网站查询完整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且缺一不可。((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或结构类型相似或使用功能相似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过至少1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作为证明材料,认定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且缺一不可。((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或结构类型相似或使用功能相似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6、财务要求:近三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和财务报表附注)。(如申请人为联合体,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

3.7、其他人员要求包含不限于以下人员要求:

施工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预算人员提供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证。以上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应是本单位注册的,并提供所有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新疆工程建设云网站人员查询截图及在本单位2025年2月至2025年7月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负责同一工作,且具有相同专业资质的,按资质等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执行);①组成联合体投标须满足本项目相关资质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均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④联合体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结构、工作职责均不得变动。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3.9、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建筑实名制承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获得用户的好评,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项目造成重大影响。3)未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因串通投标、围标等违规行为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查询结果为准)网页截图并加盖查询主体公章。5)投标人需确保近三年内自身无任何欠税情况,并于申请文件中附带无欠税承诺函,承诺函应清晰阐明欠税事实不存在及愿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6)如投标人中标后,自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7个日历天内,须完成项目现场项目部的搭建工作。且在项目开工令下达前,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全部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人员等)及相应设计、施工人员必须全部到岗就位,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并附承诺函。(第2-6条联合体各方都提供)。

3.10、其他要求(1)自治区区外企业需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企业信息报送,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2)本次招标将公开已经完成的初步设计报告(代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8月19日10时00分至2025年08月24日20时00分;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4.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08月29日10时30分。递交地点: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国际B座4楼)。

5.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9.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3.如有必要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巩留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0999-5628624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巩留县巩留镇新华东路2号

地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辽宁路350世纪嘉苑服务中心3楼313室

邮编:835400

邮编:835000

联系人:木拉勒·阿不都哈尼

联系人:刘萍

电话:18299227388

电话:13909990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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