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2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中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组成人员各专业(水文、水工、地质、测绘、环境工程、概预算 或造价等专业)”改为“不要求”。 2、原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 09时10分”改为“2025年8月4日 09时10分”。 3、原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 09时10分”改为“2025年8月4日 09时10分”。 4、原开标时间“2025年7月29日 09时10分”改为“2025年8月4日 09时10分”。 5、原投标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 09时10分”改为“2025年8月4日 09时10分”。 特此澄清 招标人:从江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聚龙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