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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沈河区城市体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沈阳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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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沈河区城市体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2-18

  
项目概况

2025年沈河区城市体检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3-00119
项目名称:2025年沈河区城市体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为推动我市城市更新行动高质量发展,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2025年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5]13号)和《2025年辽宁省城市体检工作安排》(辽住建城市更新[202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各区确定体检范围,并逐步开展城市体检工作。沈阳市沈河区朱剪炉街道(2.39平方千米)、风雨坛街道(3.13平方千米)、滨河街道(3.18平方千米)、南塔街道(7.05平方千米)城市体检项目参照《沈阳市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方案》和《沈阳市城市体检工作手册》工作要求,开展包括住房、小区(社区)、街道三个维度的数据采集、汇总、分析、评价工作,总结三个维度体检结果,完成问题清单与整治建议清单,并形成区级体检报告。

二、工作内容

1.现状基础资料收集及调研:结合大数据、现场踏勘进行校验,对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开展住房、小区(社区)、街区3个维度体检内容和方法、居民问卷调查、数据填报等。

2.城市体检评估:在基本指标与推荐指标基础上,建立符合实际的指标体系。

3.提出现状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应对措施。重点针对现状短板进行分析,总结原因,提出改善措施对策,形成体检评估报告。

三、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

四、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维保期(质保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维保期内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规划成果,成果需经采购人审核通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8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版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送达至沈阳市沈河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4号楼1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人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外,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还须递交备份文件一份(存储介质为U盘),并且需要承诺备份文件与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备份文件仅在电子评标系统出现故障而无法正常进行采购活动并经政府采购相关管理部门授权同意后启用。 3.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沈河区城市建设局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
联系方式:024-24861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联系方式:024-22722298
邮箱地址:wxzb2005@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4220201001000040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杰
电  话:024-2272229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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