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市文物仓库和南越王博物院安防设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链接],并于 2026年11月0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DD-2026ZFCGHWGK10146
项目名称:广州市文物仓库和南越王博物院安防设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市文物仓库和南越王博物院安防设备改造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视频监控设备 | 安防设备改造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5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以下任一材料的扫描件作为证明:①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事业法人登记证;③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④自然人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的,本项目仅接受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有效签署、盖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有效签署、盖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有效签署、盖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库〔2022〕3号文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具有有效签署、盖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文物仓库和南越王博物院安防设备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采购包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原因和情形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备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按《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可依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不予认定】。(2)本采购包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文物仓库和南越王博物院安防设备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资格审查人员在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链接])的“信息公示”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栏目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查询结果须无不良信用记录(如曾有失信记录已失效但网站信息未能及时更新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否则,资格审查人员仍将以评审时查询的结果为准)。
(2)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资格审查人员在评审时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链接])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对投标人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须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如曾有失信记录已失效,但网站信息未能及时更新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否则,资格审查人员仍将以评审时查询的结果为准)。
(3)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①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③存在控股、管理及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具有有效签署、盖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联合体投标情形: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具有有效签署、盖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合同分包:本采购包不允许合同分包。提供具有有效签署、盖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不得存在围标串标行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且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不围标不串标承诺书》(按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提供的格式进行填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16日 至 2026年10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链接]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远程开标。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链接]。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链接]。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链接]),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投标人须对参与投标所提交的任何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投标人提交虚假资料的,采购人将依法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予以处罚,并追究其责任。
5.本项目的所有通知或往来邮件均会发送至投标人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投标登记时填写的邮箱,请投标人确保填写的信息正确无误,如因填写错误导致无法及时获取信息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越王博物院(西汉南越国史研究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316号
联系方式:020-83891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典达招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四楼
联系方式:020-81000805、81000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小姐
电 话:020-81000805、81000806
广州典达招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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