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TRZBC2025-97(招标文件编号:TRZBC2025-97)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保山鲜沣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玉泉路7号
中标(成交)金额:33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保山鲜沣配送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 | 为保障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供餐日常需求,本项目选择1家食堂食材定点采购和配送服务单位,配送服务单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供餐需求按时、按需、按量开展各类食堂食材采购和配送服务,以及涉及各类食堂食材的采购、配置、运输装卸、交付、检验(检疫)、验收和服务期限内售后服务等,服务期限内确保不出现任何食品安全问题。 | 按照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服务内容和投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 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限为3年(如遇相关政策和规定调整,合同履行期限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和规定执行),合同一年一签订。第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将对中标人进行合同履约考核及项目服务质量检查,在中标人未发生任何违法、违约、重大合同违约和失责、食品安全事故等问题,且合同履约考核及项目质量检查评价合格的情况下,采购人将与中标人协商签订下一年(第三年)的项目合同。若中标人发生违法、违约、重大合同违约和失责、食品安全事故等问题或经合同履约考核及项目服务质量检查评价不合格的,采购人将终止解除合同。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及招标人的要求。各类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全费用综合单价折扣率:88.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应邦、刘成润、杨黎波、陶明光、杨勇(采购单位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并三年预算总金额为计算费用基数,计费规则如下:(1)招标代理服务费(万元)=【100万元×1.5%+(330万元-100万元)×0.8%】×80%。(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除上述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672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评审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 评审得分 |
| 1 | 保山鲜沣配送有限公司 |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 92.70 |
| 2 | 保山绿安商贸有限公司 |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 91.66 |
| 3 | 保山宜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 89.16 |
| 4 | 云南天缅佑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 88.18 |
| 5 | 云南绿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 88.07 |
| 6 | 保山瑞珂云耕供应链有限公司 |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 87.48 |
2.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3.相关说明:在此公告发布之日后,请中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并领取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依法签署合同,同时须在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两份(一正一副)。
4.本项目所公示的采购预算(三年预算总金额:330.00万元,每年:110.00万元)为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开展食堂食材采购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所预估的金额,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将根据中标人填报的各类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全费用综合单价折扣率投标报价(第一中标候选人保山鲜沣配送有限公司填报的费率为88.00%)与调查食材市场价格计算各类食堂食材结算单价,按照食堂食材实际采购情况据实结算。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城北行政小区
联系方式:段女士、吴先生0875-21219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875-2147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女士、吴先生
电 话: 0875-212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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