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县人民法院东寺头人民法庭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控制价 一、招标控制价内容 项目名称:平顺县人民法院东寺头人民法庭建设项目施工 建设单位:平顺县人民法院 根据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规定,现将招标控制价公布如下: 招标控制价:(大写)肆佰捌拾伍万贰仟叁佰伍拾元叁角壹分 (小写)4852350.31元 序号 公布内容 金额(元) 备注 4852350.31 招标控制价总价 1 4123116.61 328580.93 分部分项工程费合价 措施项目费合价 2 3 此价作为该项目的最高限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将作废标处理。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 1.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 西省 ·长治市)([链接]) ”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单位:平顺县人民法院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0355-8922328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平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兴华街168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55-8860381 电子邮件:jsj03558922421@[链接]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顺县人民法院 地址:平顺县彩凤街 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0355-8922328 电子邮件:psxfylf@[链接]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昊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长邯南路135号后院 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355-5123555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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