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至南昌高速公路三明宁化曹坊至建宁均口段K0+040~K16+544.127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遗书(编号:01)
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并经招标人研究,现将潮州至南昌高速公路三明宁化曹坊至建宁均口段K0+040~K16+544.127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有关事项作补充通知及答疑如下:
一、潮州至南昌高速公路三明宁化曹坊至建宁均口段K0+040~K16+544.127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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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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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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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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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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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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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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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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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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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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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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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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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文件答疑部分
1、问:根据招标文件P13页3.7.3签字或盖章要求中的规定,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可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电子签章。而福州市招投标制作软件中,唱标页部分则需要填写联合体成员名称并加盖单位章,请明确投标文件以及唱标页部分是否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电子签章即可?
回复: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电子签章即可。
2、问:福州市招投标制作软件中,唱标页需填写投标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信用等级,请问如何填写,按哪个年度信用为准?若未考核如何填写?
回复:此为电子投标文件固化格式,本项目不适用的内容可不填写或以/代替,信用等级唱标页中均按B填写,具体以投标文件正文中填报的有关内容为准。
3、福州市招投标制作软件中,第二信封唱标页仅能填写一个投标总报价,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5.2.3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约定“(3)招标人(招标代理)检查开标记录: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其投标报价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投标文件不参加评审b.投标报价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此处的“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是否是指包含勘察设计费和施工总承包费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费投标总报价?
回复:是。
4、问:招标文件P119第18项17.3.4“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同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贷款利率”与招标文件P484第10项17.3.4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为“/”,两处内容不一致,请问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如采用“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贷款利率”,那么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中第10项17.3.4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是否应填写为“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贷款利率”?
回复: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中第10项17.3.4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填写“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贷款利率”。
5、问:本项目招标文件P29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中规定,若施工由2家单位实施,则两家施工单位,应分别提供施工负责人及项目总工各1人,招标文件P492,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项目总工资历表中,仅可填写一家施工单位的施工负责人及项目总工,若有2家施工单位参与投标,请问是否可以由投标人在施工负责人及项目总工表格处自行各增加一栏填写?
回复:可以。
6、问:计量规则102-3中安全生产费支付设置“应符合《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福建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暂行规定〉 的通知》(闽交〔2022〕9 号),由监理人发出开工令后预支付安全生产费总额的30%;工程开工后,承包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报当月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并附相关凭证,报监理人审核,经发包人确认后予以支付。30%预支付款按规定要求使用完后(应在每月签认安全生产费使用情况抵扣),才开始支付剩余70%的安全生产费。”而闽交发安【2023】7号和闽交【2022】9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合同中单独约定并于工程开工日一个月内向施工单位支付至少50%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招标文件计量规则与上级单位文件要求不符,是否调整为支付50%?
回复:计量规则102-3中安全生产费支付调整为“应符合《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福建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交〔2022〕9 号),由监理人发出开工令后预支付安全生产费总额的50%;工程开工后,承包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报当月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并附相关凭证,报监理人审核,经发包人确认后予以支付。50%预支付款按规定要求使用完后(应在每月签认安全生产费使用情况时抵扣),才开始支付剩余50%的安全生产费。”
三、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 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报价文件,投标时仅需提供“(一)投标函”,其格式按如下修改:
(一) 投 标 函
(招标人名称)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设计施工总承包费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其中:勘察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 ),施工总承包费人民币(大写) 元(¥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遗书及其附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供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由投标人自行打印成书面文件,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投标人。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招标人:三明昌潮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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