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全辖安防监控系统工程及维保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全辖安防监控系统工程及维保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
JSTCC2500514730
三、项目情况:
本项目以公开的方式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全辖安防监控系统工程及维保服务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选型。本项目入围4家供应商,负责实施江苏省全辖(不含苏州)办公或营业网点安防监控工程及维保服务,入围有效期三年,采取定价采购方式,按照安防监控工程清单和维保单价中标价格据实结算,若合格投标人数量<5家,则本项目流标。
投标人业务片区中标划分如下:第一名中标片区一、第二名中标片区二、第三名中标片区三、第四名中标片区四。如后期某片区入围供应商失去或暂停入围资格,则其服务片区由剩余的入围供应商均分。
本项目区域及业务量服务片区划分情况如下:
片区划分 | 分行 | 预计网点数 | 片区预计网点总数 |
片区一 | 无锡 | 121 | 193 |
徐州 | 50 | ||
宿迁 | 22 | ||
片区二 | 南通 | 111 | 185 |
常州 | 74 | ||
片区三 | 南京 | 105 | 185 |
连云港 | 32 | ||
泰州 | 48 | ||
片区四 | 扬州 | 52 | 184 |
淮安 | 27 | ||
镇江 | 51 | ||
盐城 | 54 | ||
总计 | 747 |
注:以上网点数量以实际为准。
入围有效期:3年(起始日期以入围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入围供应商数量:入围4家供应商,本项目采取定价采购方式,按照安防监控工程清单和维保单价中标价格据实结算,若合格投标人数量<5家,则本项目流标。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限价:本项目安防监控系统工程(模拟网点)报价最高含税限价20万元,本项目维保服务报价最高含税限价180元/路/年。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经第三方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须体现经审计)或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3个月内开具,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信证明要能证明投标人的资信状况良好、往来账款正常、无透支行为,存款证明无效)。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自2022年1月1日(含)至2025年6月30日(含)止(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开具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如下案例之一:
(1)全国性商业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下同)总行或江苏银行总行或南京银行总行实施的安防监控工程或安防监控维保项目且尚在有效期内的入围案例。
(2)江苏地区国有六大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省级一级分行实施的安防监控工程或安防监控维保项目且尚在有效期内的入围案例。
注: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须体现入围期限),及对应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任意一张发票复印件(开票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含)至2025年6月30日(含)止),同时提供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查询发票内容的截图。合同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印章、项目名称、合同主要内容、签订时间等合同信息,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同合同无效。
6.投标人须具备快速响应服务能力及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在江苏省辖内(不含苏州)不少于4个地级市设有固定的常设服务机构(常设服务机构成立时间不晚于2025年6月30日,同一地级市的不同服务机构,不重复计分),并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①投标人(或其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用途为商业)或有效的租赁协议复印件;②在服务机构地区具有累计20万元(含)以上金额的安防监控工程或安防监控维保服务案例。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对应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任意一张发票复印件(开票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含)至2025年6月30日(含)止),同时提供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查询发票内容的截图。合同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印章、项目名称、合同主要内容、签订时间等合同信息,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同合同无效。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8月1日起至2025年8月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https://www.jstcc.cn/平台注册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3.平台服务费:500元/包,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中银智采平台(https://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上进行发布。
七、开标及投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8月22日上午9:0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将采取远程开标方式,并允许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2楼1201室;收件人:薛弘宇;手机:18001595837;邮寄包装要求:外包装上应清楚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同时,投标人须按附件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人参加远程异地开标仪式须知》,并于约定时间前将上述文件盖章的扫描件发至yefc@jitc.cn邮箱。
八、监督举报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招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招标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九、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
邮编:210011
联 系 人:薛弘宇徐悦叶逢春
联系方式:025-832409051800159583713584060515
电子函件:yefc@jitc.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