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宁盐官文创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项目代码: | 2212-330481-04-01-674492 | ||
招标人: | 名称:海宁市盐官景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拱辰路2号 |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兴路2399号宝地大厦12、15楼 | ||||
联系人:吴先生 | 联系人:王先生 | ||||
电话:0573-87611960 | 电话:0573-87502271 | ||||
标段(包)名称: | 海宁盐官文创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环城南路41号房屋改建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9457002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1、因清单调整,开标延期至10月29日14:30。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474.8513万元。” 修改为:“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482.2576万元。”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4月28日”。修改为:“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5月12日”。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1.最高投标限价4748513元,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5.其他:招标控制价4748513元,保留两位小数。” 修改为:“1.最高投标限价4822576元,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5.其他:招标控制价4822576元,保留两位小数。”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投标人[链接]。本工程为非市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下限费率: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工程8.93%、仿古建筑工程5.99%、市政土建工程8.02%、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5.99%、通用安装工程6.66%,以“人工费+机械费”为计算基数。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68673.69元(不含税)。” 修改为:“3.投标人[链接]。本工程为非市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下限费率: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工程8.93%、仿古建筑工程5.99%、市政土建工程8.02%、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5.99%、通用安装工程6.66%,以“人工费+机械费”为计算基数。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71656.91元(不含税)。”,10.1否决投标的情形/(4)商务标评审内容及系统评标办法同步修改。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6. 人工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相关规定计取,本工程控制价编制所采用的人工价格信息为《嘉兴造价管理》(2026年第08期);主要材料价格采用《嘉兴造价管理》(2026年第08期)、《浙江造价信息》2026年第08期信息价计取(缺项部分按省、市造价信息中心发布的指导价或根据市场行情取价),并结合市场行情及企业自身实力自行报价。” 修改为:“6. 人工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相关规定计取,本工程控制价编制所采用的人工价格信息为《嘉兴造价管理》(2026年第09期);主要材料价格采用《嘉兴造价管理》(2026年第09期)、《浙江造价信息》2026年第09期信息价计取(缺项部分按省、市造价信息中心发布的指导价或根据市场行情取价),并结合市场行情及企业自身实力自行报价。”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 取消“信用评价评分”,系统评标办法同步修改。8、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说明调整,重新上传,投标人登入系统自行下载。9、招标文件已经全部修订,投标人登入系统自行下载查看。;招标文件修改内容:1、因清单调整,开标延期至10月29日14:30。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474.8513万元。” 修改为:“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482.2576万元。”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4月28日”。修改为:“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5月12日”。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1.最高投标限价4748513元,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5.其他:招标控制价4748513元,保留两位小数。” 修改为:“1.最高投标限价4822576元,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5.其他:招标控制价4822576元,保留两位小数。”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投标人[链接]。本工程为非市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下限费率: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工程8.93%、仿古建筑工程5.99%、市政土建工程8.02%、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5.99%、通用安装工程6.66%,以“人工费+机械费”为计算基数。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68673.69元(不含税)。” 修改为:“3.投标人[链接]。本工程为非市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下限费率: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工程8.93%、仿古建筑工程5.99%、市政土建工程8.02%、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5.99%、通用安装工程6.66%,以“人工费+机械费”为计算基数。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71656.91元(不含税)。”,10.1否决投标的情形/(4)商务标评审内容及系统评标办法同步修改。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6. 人工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相关规定计取,本工程控制价编制所采用的人工价格信息为《嘉兴造价管理》(2026年第08期);主要材料价格采用《嘉兴造价管理》(2026年第08期)、《浙江造价信息》2026年第08期信息价计取(缺项部分按省、市造价信息中心发布的指导价或根据市场行情取价),并结合市场行情及企业自身实力自行报价。” 修改为:“6. 人工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相关规定计取,本工程控制价编制所采用的人工价格信息为《嘉兴造价管理》(2026年第09期);主要材料价格采用《嘉兴造价管理》(2026年第09期)、《浙江造价信息》2026年第09期信息价计取(缺项部分按省、市造价信息中心发布的指导价或根据市场行情取价),并结合市场行情及企业自身实力自行报价。”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 取消“信用评价评分”,系统评标办法同步修改。8、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说明调整,重新上传,投标人登入系统自行下载。9、招标文件已经全部修订,投标人登入系统自行下载查看。 | ||||
行政监督机构: | 海宁市住建局 | 电话: | 0573-87287088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0-13 18:02: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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