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职业技术学院职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高低压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职业技术学院职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2209-410354-04-01-625236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209-410354-04-01-625236),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洛直工施招标(2025)0062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洛阳职业技术学院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位于伊滨区东部,兰台路以南,伊东渠以西,洛阳职业技术学院以东。总用地面积19876.00㎡(约29.81亩)。容积率>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60米。该项目拟建住宅4栋,商住楼1栋,3班幼儿园1栋,总建筑面积75113.9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1810.88m,地下建筑面积23303.08㎡,其中人防地下室面积4144.87㎡,容积率2.489,绿地率35%,设置机动车停车位496个,非机动车车位904个。主出入口设在北侧兰台路,次入口设于西侧武屯街。
2.2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招标范围包含从市政高压接入点至新建公共配电室变压器下端总低压柜(住宅区至住户电表箱)之间所有高低压配电工程等。主要分为外网部分、红线内部分、土建部分等。具体施工内容包含材料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调试、验收、送电手续完成并正式送电等;挡鼠板、操作规程、模拟屏等为完成高低压配电工程验收合格的所有辅助工作及材料均包含在中标方施工范围中。中标单位需配合招标方完成前期报装手续,保证后续正常验收,并且能顺利移交供电部门,中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2.3招标规模:高低压配电工程包含两所配电室,住宅配1座,公用配1座(内部包含公用变、商业变、充电变),配电室均位于该项目地上一层。安装总容量 4420kVA,住宅部分总安装容量为2390kVA(3*630kVA+1*500kVA),公用部分总安装容量为1000kVA(2*500kVA),充电桩本期安装容量400kVA(小区设总停车位496个本期充电车位按 30%约 153个车位,配置配变1*400kVA;剩余70%车位预留土建条件,配置配变1*800kVA预留),商业部分安装容量630kVA。具体参数要求以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清单为准。
2.4最高投标限价:8095740.05元;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7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本招标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否。
2.8其他:(1)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3)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4)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三级]或者[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3.2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附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中标公告截图、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不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业绩。
3.3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岗项目;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人数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3.4.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4.4投标所需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等异常情况;
3.4.5其他要求: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三级]或[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伍级、承修伍级、承试伍级(含)及以上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07-29至2025-08-05 24:00。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主体注册的具体方法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08-19 09:20。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成功后将收到确认通知。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158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7737201608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中弘中央广场8号楼D座12楼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379-65198289
交易中心: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
电话:0379-69921063
监管部门: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洛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电话:0379-63803077
2025-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