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5115012025000297-1
二、合同名称:纪录片《国家记忆》之“四川抗战纪实”(暂定名)摄制推广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15012025000297
四、项目名称:纪录片《国家记忆》之“四川抗战纪实”(暂定名)摄制推广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宜宾市融媒体中心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广场西路4号
联系方式:13890961330
供应商(乙方):成都市广播电视台
地址:成都市双林路99号
联系方式:8602096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纪录片《国家记忆》之“四川抗战纪实”(暂定名)摄制推广项目 | 1(项) | ¥0.00 | ¥469,000.00 | (一)、服务内容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弘扬伟大抗战精神、传承革命历史文化,由宜宾市融媒体中心联合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拍摄制作电视纪录片《国家记忆》之“四川抗战纪实”,纪录片中主要呈现李庄可歌可泣的文化抗战历史,赵一曼烈士舍家为国的光辉事迹。 (二)、服务要求 1、纪录片要求 (1)视频质量达到FULL HD 1920×1080。 (2)负责纪录片文稿撰写、拍摄、编辑成片,保证艺术水准;负责送审,直至审查通过为止;将宜宾方确定单位或参与人员列入“联合摄制”或“协助拍摄”版块以及相关署名。 (3)成都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在2025年8月向央级电视媒体推送该片内容,呈现时长5-8分钟;于2025年9月或10月在成都电视台及所辖新媒体平台播出,呈现时长不少于16分钟。 (4)将宜宾市委宣传部纳入联合申报单位,冲击中国纪录片年度十佳十优、国家广电总局年度优秀国产纪录片、四川省“五个一工程”奖、四川省新闻奖等奖项,所获荣誉及奖励金共享。 2、根据服务内容,按照采购人要求2025年8月4日完成制作,在指定的频道进行宣传,不得未经采购人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更换宣传频道。 3、成品以及涉及发布的所有宣传资料制作完成后须交采购人审核,若采购人有修改意见或要求,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调整,并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进行发布。 4、保密要求: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私自将采购人提供的资料泄露或转载供第三方使用。若供应商私自泄露或转载采购人提供的资料,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
合同金额: 469,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玖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8月27日至2025年11月30日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