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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项目监理试验室

四川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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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项目监理试验室SY1-SY4标段(招标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发改基础〔2024〕4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批准机关名称)以《关于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川交许可建〔2024〕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川红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川红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项目监理试验室(招标类别)SY1-SY4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路线起于阿坝州若尔盖县包座乡,与拟建的G0611郎木寺至川主寺高速公路相接,经红原县色地镇、麦洼乡、阿木乡、邛溪镇,止于安曲镇,接在建的G0615久治至马尔康高速公路,路线全长131.154公里。

项目全线共设置桥梁27761.3米/93座,其中特大桥2431.5米/2座,大桥24821.8米165座,中桥332米14座,小桥176米122座;设置涵洞及通道349道;设置隧道14401.5米/11座,其中长隧道10796.5米17座,中隧道3605米14座;设置互通式立交6处,其中枢纽互通2座,一般互通4座;设置分离式立交6座;设置服务区2处,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3处,管理监控中心1处,隧道管养设施2处,匝道收费站4处;同步建设互通式立交连接线4条,共计2.507公里。核定全线管理、执法、养护及服务设施占地503.1亩,总建筑面积30520平方米。全线占用土地757.04公顷。

2.2 技术标准: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梁和路基同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采用1/300,其他桥梁及涵洞采用1/100;隧道建筑限界10.75x5.0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互通连接线均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10米。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O1-2014)规定执行。

2.3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限

2.3.1招标范围

SY1标段

起讫桩号:K0-K28+370 范围内 路基、桥梁、隧道、□机电、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其他:机电工程土建部分的试验检测工作。

起讫桩号:K0-K56+305 范围内 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房建的试验检测工作。

SY2标段

起讫桩号:K28+370-K56+305 范围内 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房建、其他:机电工程土建部分的试验检测工作。

SY3标段

起讫桩号:K56+305-K93+800范围内 路基、桥梁、隧道、□机电、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其他:机电工程土建部分的试验检测工作。

起讫桩号:K56+305-K131+154范围内 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房建的试验检测工作。

SY4标段

起讫桩号:K93+800-K131+154范围内 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房建、其他:机电工程土建部分的试验检测工作。

2.3.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4个标段,标段号为SY1-SY4。具体标段划分、对应施工标段、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等见 本公告附表一

2.3.3机构设置

SY1、SY2、SY3、SY4 标段监理试验室按一级机构设置;

2.3.4监理试验室服务期限

SY1 标段:施工准备期1 个月,施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SY2 标段:施工准备期1 个月,施工期30个月,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SY3标段:施工准备期1 个月,施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SY4 标段:施工准备期1 个月,施工期30个月,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3.2本次招标SY1、SY2、SY3、SY4 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 个标段。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超过允许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时,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 https://ggzyjy.sc.gov.cn/)的注册网员;于2025661900分至20257110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参考资料

可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参考资料。

可同时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https://jtj.abazhou.gov.cn/)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参考资料。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下载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如有)、参考资料(如有)的,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影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7110 30 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将加密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和 加密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3)投标人应于20257110 00 分~10 30 分将投标文件下列内容现场递交至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 载有未加密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和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纸质文件;和

□ 载有未加密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和

若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

5.3 投标文件的送达

(1)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或未按相应投标标段对应上传的,“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若证明是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时对其加密的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2)现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如有)原件逾期到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现场开标: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

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

6.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以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https://jtj.abazhou.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https://jtj.abazhou.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同时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拟委任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https://jtj.aba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8.2异议、投诉处理

8.2.1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远程开标方式的,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大厅”开标记录表完成电子签章后,系统进入异议倒计时时间内,点击“开标异议提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

8.2.2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规〔2024〕7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3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

电话:028-85525314

传真:/

邮政编码:/

行政监督部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川红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邛溪镇阳嘎中街27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华女士

电话:0837-6828737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交投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园二路10号航利中心1栋1单元17楼

□邮政 编 码: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28-6019888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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