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经济开发区会盟街(规划二路)、明堂泉路(规划一路)北段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泰山经济开发区会盟街(规划二路)、明堂泉路(规划一路)北段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泰山经开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J-GC-20250616-01
2.2建设地点:明堂泉路(规划一路)北段,北起电校南院墙大街,南至谢过城大街;会盟街(规划二路),西起明堂泉路,东至明堂路。
2.3建设规模:明堂泉路(规划一路)北段,道路总长度约733米,红线宽度为20米。会盟街(规划二路),道路长度360米,道路红线24米。主要建设道路、排水、照明、电力、交通设施等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达开工令为准。
2.5质量目标: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及保修(参见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施工招标控制价为17922454.31元。
2.9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6月18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4.3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apply/ca-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4.4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4.5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加密递交。
5.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泰山经开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开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擂鼓石东大街33号地址:财源大街146号
邮编:271000邮编:271000
联 系 人:李国瑞联系人:杨衍雪
电话:0538-2182012电话:0538-8281128
电子邮件:/电 子 邮件:kaiyuandaili@163.com
8.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杨衍雪联系方式:0538-8281128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538-53312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