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
邯郸学院学生宿舍楼改扩建工程西校区
4-8号宿舍楼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有关问题的
澄清通知
?
致:各
潜在
投标人
针对部分投标人提出的关于
本项目
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及
“
增值税计价表
”
相关问题的疑问,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项目
实际情况,作出如下澄清:
一、
关于清单编制依据的说明
1
.本项目招标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而成,招标文件
“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中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一至四款
引用范本内容,其作用在于提示招标人应涵盖的主要清单构成要素,并不替代或强制要求必须完全照搬范本格式。
本项目招标人实际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及现行的《2022消耗量标准及计算规则》进行编制的。
2
.关于“增值税计价表”的说明:招标文件中提及的“增值税计价表”是基于引用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的格式要求。而本项目实际采用的《2022消耗量标准及计算规则》及其配套的计价程序,其工程造价体系已全面实行“价税分离”原则,即增值税进项税额已在各项综合单价和费用的组成中予以扣除,不再单独设置“增值税计价表”。因此,当前提供的清单格式与项目所采用的定额及计价规则是完全匹配的。
二、
对投标人正确编制投标清单的
说明
为确保所有投标文件响应一致,避免非实质性差异导致投标被否决,请各投标人务必遵循以下要求:
唯一依据: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的唯一和最终依据,是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软件版工程量清单”。 任何其他参考资料或投标人自行理解的清单格式,均不能作为本项目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
格式一致性: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人提供的软件版清单文件,在符合要求的计价软件中打开并进行报价填报。投标文件电子版中提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其表格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及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完全一致,不得自行增减表格或修改清单结构。
计价基础: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清单项目特征描述,
参照
《
2022消耗量标准及计算规则》
并根据企业自身定额
进行组价,投标报价应被视为已全面考虑了增值税及其相关税务处理方式。
本澄清旨在提醒投标人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并依此编制正确的投标报价,并未对招标文件产生实质性变更,不影响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编制。故,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不变。
特此说明!
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澄清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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