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郑州市园田路(国基路-博远路)电力排管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HNJC-2025-4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园田路(国基路-博远路)电力排管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8.276953万元,招标人为郑州市金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呈南北走向,为城市次干路。南起博远路,北至国基
路,全长204.53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25米,一幅路形式。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市园田路(国基路-博远路)电力排管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郑州市园田路(国基路-博远路)电力排管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资格
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
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劳动合同,须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
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2.2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本单位缴
纳社保(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查询日期为发布之后至投标截
止时间前)。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公示”
“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
//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并
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
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3.2其他信誉要求:近三年内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各自的承
诺书】;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
术负责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各自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
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
人信息)【提供投标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
息截图或报告查询网页需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3参与投标的单位,需承诺未被列入环境污染防治失信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
式自拟)【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各自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4.4参与投标的单位,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
工资黑名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各自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4.5参与投标的单位,需承诺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并制定和落实具体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
防治实施方案(出具承诺);
3.5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
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
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文件通知(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6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同时项目投标主要管理人员必
须按要求全部到岗,若材料造假或人员未按要求到岗,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
向有关建设主管部门上报作进一步处罚,同时赔偿招标人的相应损失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
法律责任。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9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2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合格潜在供应商,请在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持
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中要明确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及被授权
人身份证,携带资格要求所涉及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园田路(国基路-博远路)电力排管工程已由郑州市金水区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金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
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园田路(国基路-博远路)电力排管工程
2.2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呈南北走向,为城市次干路。南起博远路,北至
国基路,全长204.53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25米,一幅路形式。
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劳动合同,须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
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2.2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本单位缴
纳社保(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查询日期为发布之后至投标截
止时间前)。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公示”
“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
//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并
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
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3.2其他信誉要求:近三年内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各自的承
诺书】;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
术负责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各自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
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
人信息)【提供投标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
息截图或报告查询网页需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3参与投标的单位,需承诺未被列入环境污染防治失信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
式自拟)【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各自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4.4参与投标的单位,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
工资黑名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各自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4.5参与投标的单位,需承诺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并制定和落实具体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
防治实施方案(出具承诺);
3.5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
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
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文件通知(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6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同时项目投标主要管理人员必
须按要求全部到岗,若材料造假或人员未按要求到岗,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
向有关建设主管部门上报作进一步处罚,同时赔偿招标人的相应损失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
法律责任。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
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合格潜在供应商,请在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持
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中要明确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及被授权
人身份证,携带资格要求所涉及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时间:2026年01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转自—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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