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郑州大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学生宿舍工程质量检测 | ||
| 项目编号: | 豫工程20250680 | 交易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 监督部门: | 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王先生 |
|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371-86199628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兴瑞办公区A2号楼 |
一、招标条件
郑州大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审批〔2024〕1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财政、市级财政和学校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学生宿舍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大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学生宿舍工程质量检测。
2.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华夏大道东、梅河路西、淮海路北郑州大学新校区校内。
3.项目规模:郑州大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学生宿舍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华夏大道东、梅河路西、淮海路北郑州大学新校区校内,新建1#-10#学生宿舍,总建筑面积约15.3万㎡;其中:1#学生宿舍总建筑面积21445.06㎡,地上12层;2#学生宿舍总建筑面积16683.02㎡,地上6层;3#学生宿舍总建筑面积7194.69㎡,地上6层;4#学生宿舍总建筑面积7211.13㎡,地上6层;5#学生宿舍总建筑面积16683.02㎡,地上6层;6#学生宿舍总建筑面积21445.06㎡,地上12层;7#学生宿舍总建筑面积7194.69㎡,地上6层;8#学生宿舍总建筑面积21445.06㎡,地上12层;9#学生宿舍总建筑面积21445.06㎡,地上12层;10#学生宿舍总建筑面积12216.35㎡,地上8层。1#、6#、8#、9#学生宿舍结构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形式;2#、3#、4#、5#、7#、10#学生宿舍结构采用框架结构形式。
4.招标范围:郑州大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学生宿舍工程质量检测中所需的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人防工程质量检测、消防设施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等项目所需的所有检测内容,并包含郑州大学新校区建设项目所有建设工程所涉及到的土壤氡检测。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项目检测完毕止。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8.其他内容:本项目评审为远程异地评审,采用评定分离,定标采用核查随机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注: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省外检测机构进豫开展检测业务的,应当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请备案。检测机构跨省辖市级区域开展检测业务的,应当接受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全过程监督管理。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专项不宜跨省辖市级区域开展检测业务,确需跨省辖市级区域的,应设置检测项目所需的固定的仪器设备、检测人员和报告批准人,满足开展检测活动所需的检测场所和全过程控制、溯源要求。
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在工程所在地(郑州市行政区内)设立满足资质要求的固定场所,提供固定场所证明材料。严禁检测机构无固定检测人员、仪器设备和试验场所,以收样点方式跨辖区承揽检测业务。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至少包括2025年5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社保,社保证明须显示缴纳单位(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须至少具有一项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的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盖章页等)。
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是指可提供一个合同业绩(至少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幕墙检测;或原检测资质中的(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幕墙检测)),也可提供多个合同业绩分别包含前述几项内容。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EF%BC%89%E6%9F%A5%E8%AF%A2%E7%9B%B8%E5%85%B3%E4%B8%BB%E4%BD%93%E3%80%90%E5%8C%85%E5%90%AB%E6%8A%95%E6%A0%87%E4%BA%BA%E3%80%81%E4%BC%81%E4%B8%9A%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3%80%81%E9%A1%B9%E7%9B%AE%E8%B4%9F%E8%B4%A3%E4%BA%BA%E3%80%91%E6%9C%AA%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7%BD%91%E9%A1%B5%E6%89%93%E5%8D%B0%E9%A1%B5%E6%88%96%E6%88%AA%E5%9B%BE%EF%BC%8C%E8%8B%A5%E4%B8%8A%E8%BF%B0%E5%AF%B9%E8%B1%A1%E6%9C%89%E4%B8%80%E4%B8%AA%E6%88%96%E4%B8%80%E4%B8%AA%E4%BB%A5%E4%B8%8A%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8C%E6%8B%92%E7%BB%9D%E5%85%B6%E5%8F%82%E4%B8%8E%E6%9C%AC%E6%AC%A1%E6%8A%95%E6%A0%87%E6%B4%BB%E5%8A%A8%EF%BC%8C%E5%85%B6%E6%8A%95%E6%A0%87%E6%97%A0%E6%95%88%E3%80%82%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4%B8%BA%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6%97%A5%E5%90%8E%EF%BC%8C%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9%8D%E3%80%82%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9%9C%80%E6%98%BE%E7%A4%BA%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3%80%82%3C/p%3E%3Cp%3E
注: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的或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的,评标委员会对此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5.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实际行为发生时间为准。
6.其他要求: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包含但不限于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
6.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至少包括2025年5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显示缴纳单位(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坚决抵制围标串标、资质证书挂靠等市场违规行为,招标人将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发现投标人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主管部门。
(3)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将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7日,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详见https://***/%E5%85%AC%E5%85%B1%E6%9C%8D%E5%8A%A1-%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F%BC%89%E3%80%82%3C/p%3E%3Cp%3E
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中的《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管理操作手册》。
2.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补遗书等,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远程开标室(一)-2。
3.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提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操作和投标文件的解密。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中《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5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1-6606003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 系 人:花女士、张女士、刘女士
电 话:0371-68865960
邮 箱:hnxd88@126.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邮 箱:gqjgk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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