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现有三辆中巴车待出售处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收购商报名参与询比。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2025年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中巴车出售项目(重新询比)
(二)车辆出售信息:
编号 | 出售内容 | 出售数量 | 购置时间 | 行驶公里数 | 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1 | 丰田柯斯达牌粤BV0725 | 1 | 2013年08月 | 406621 | 71160.00元 |
2 | 丰田柯斯达牌粤BAU158 | 1 | 2015年03月 | 113689 | 110300.00元 |
3 | 丰田柯斯达牌粤BY2881 | 1 | 2014年05月 | 190948 | 81830.00元 |
总价底价限价合计 | 263,290.00元 |
注明:
1、仅出售车辆,不含车牌指标、车内行车记录仪及灭火器等配件。
2、上述报价为底价限价,三辆车打包统一出售,不单独售卖(价格不得低于此报价,价格高者得)。不包含运输、人工、运费、相关过户费用由购买人自行承担。
3、出售人对车辆性能、配置、售后等不做任何承诺。
4、购买人交纳款项后,双方办理过户交接手续,车辆由购买人自提,出售人可予以协助。
二、出售单位: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三、购买人资格要求:
(一)此次询比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二)参加本次询比活动前2年内(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三)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四)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五)提供银行开具的开户证明(注意:须提供开户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参加报名的收购单位只有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才会被视为“合格的询比人”。
四、询比方式:
询比人依据实物实地考察评估和市场因素,填写报价表。一次性密封报价,邮寄或现场提交,单价报价必须高于或等于单价底价,低于单价底价的,则报价无效,总价报价高者得。一家公司只允许一次报价(若出现总价最高报价相同的
情况,则由报价总价最高的询比人重新报价)。
五、询比流程:
(一)询比单位组织报名单位现场查勘中巴车,并现场接受业务咨询,勘探现场需在签到表上签字,对于未进行现场勘探或未签到的购买人,出售人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勘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机场三道1006号与宝安大道交汇处兴围物流中心东门边上停车场(勘探时间详见“六、报名时间、地方和联系方式”);
(二)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并提交报价单;
(三)提交报名资料的询比单位,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缴纳伍仟元(5000元)保证金至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永支行,账号:4000026709022100565。未缴纳保证金者视为放弃。除中标询比人以外其余询比人保证金在询比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注:缴纳保证金需公对公转账)
(四)询比组织单位召开询比会议,对查验资格预审合格的询比单位,同时对其报价进行评审,按“总价报价,底价之上,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拟成交单位;
(五)询比结果经询比组织单位内部审批确定本项目成交单位;
(六)实施小组起草结果报告,并报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七)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发布收购结果公示。
(八)发成交通知书。
(九)成交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询比组织单位缴清全部车辆款项,方可提走出售车辆,10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和销户(完成过户和销户后询比组织单位5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人保证金),车牌指标出售人留用,出售车辆以存放现场实物为准。
六、报名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公告时间: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7日
(二)报名、报价时间:2025年5月23日至5月2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勘探时间:2025年5月26日上午9:30至11:30点
(四)符合条件的询比人需在勘探完毕后需在报名期内现场或快递方式向询比组织单位提交下列资料(下列所有资料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2.经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询比单位须按照“附件2:收购商报名表”中要求逐项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注:报名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有不完整情况将取消询比资格,并不再另行解释。报名资料须装入袋内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包装封面上应写明参与项目的名称,报名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地址。
(五)报名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深圳宝安机场领航六路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综合楼101室
邮编:518128
联系人:莫先生,电话:0755-23453190
E-mail: purchasing@sacl.com.cn
七、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5月27日17时00分,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特别声明:1.询比人的资质发生变化而不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时,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资质问题仍未解决的,询比组织单位将取消其询比资格。2.所有询比人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询比组织单位将随时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询比人进行各项资质审查,如被查实在报名资料等方面弄虚作假的,经询比组织单位确认后,将取消该询比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
附件:1.中巴车询比报价表
2.收购商报名表
3.企业信用信息
4.保证金
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
2025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