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广盛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蛋鸡养殖氨排放控制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广盛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蛋鸡养殖氨排放控制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已由广平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审批项技备字[2025]2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广盛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企业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邯郸广盛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对养殖场的鸡舍和有机肥处理厂系统开展蛋鸡养殖氨排放控制工程建设,包括27栋鸡舍每栋新建1套减氨降尘除臭设备,有机肥堆肥厂新建1套减氨降尘除臭设备,共新建28套减氨降尘除臭设备。同时,新建1套一体化污水处置设施。改造后预期达到氨排放控制设施减排率≥60%, 氨减排量87吨每年,恶臭污染物(氨)符合厂界标准值,养殖场下风向缓冲区内 70~90米氨排放浓度≤0.5mg/m3 ,厂区及周边无明显异味存在,周边村民满意度≥95%。2.1.2 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中商大道中段路西。
2.1.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4 计划工期:4 个月
2.1.5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 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工程建设的要求和规定,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最终交付。包括项目立项批复内的勘察、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施工内容,达到满足使用功能,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投标;(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投标。注:以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人派遣,可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2)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4)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或者环保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8)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9)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各自所承担合同内容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8-29 00:00:00至
2025-09-04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河北专区)(http://***/)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9-1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河北专区)(http://***/)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河北专区)”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邯郸广盛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单承涛电话:15227946749
代理机构: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于莹莹电话:0310-3157605
邮箱:ZQN3157605@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广平分局
电话:0310-2521003
电子邮箱:gpdq2020@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邯郸广盛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蛋鸡养殖氨排放控制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 投标人/供应商 | 2000.0 |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邯郸广盛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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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中商大道中段路西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英才路2号南二楼 |
邮编: | 056900 | 邮编: | 056000 |
联系人: | 单承涛 | 联系人: | 于莹莹 |
电话: | 15227946749 | 电话: | 0310-3157605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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