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机关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公益性涉外商事法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615-2541080300410)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1日发布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机关 一、项目编号:0615-2541080300410 二、项目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公益性涉外商事法律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 张文彤(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392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 联系方式:022-63082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1室 联系方式:022-27235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佳胜、孙小茜 电 话:022-27235797 十、附件 采购文件:法律服务单一来源文件(最终稿).doc 十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天津调解中心(以下简称“天津调解中心”)是我市唯一经天津市人民政府直接批准在天津市贸促会设立的涉外商事调解机构,其秘书处设在商法中心。天津市贸促会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司法局等签署框架协议,建立多元解纷机制,具体工作由商法中心承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贸促会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商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建立健全商事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机制,具体工作由商法中心承担。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天津联络处设在商法中心,是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在天津地区唯一授权开展海事仲裁宣传、咨询、案件接转工作的机构。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办事处设在商法中心,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天津地区唯一授权开展国际贸易仲裁宣传、咨询、案件接转工作的地方机构。四、商法中心凭借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系统在国际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出具《国际商务敦促履约函》,督促违约一方履行合同义务。这种督促国际贸易相关企业履行合同义务的方式是商法中心独有的。五、商法中心是天津市最早开展涉外商事法律服务的机构之一。同时,作为中国贸促会地方分支机构,依托贸促总会境外办事机构的资源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在涉外商事法律服务方面具有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不具备的独特优势。综上所述,商法中心具有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不能替代的独特的服务能力、服务方式和服务体系,可以综合运用多种服务手段为外向型企业提供专业的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因此天津市贸促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商法中心完成涉外商事法律服务项目。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