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三期建设项目第一批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三期建设项目第一批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三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审批〔2024〕23号)、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三期建设项目第一批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宁发改审批〔2025〕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安市。
2.2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0170.47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027.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143.05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产教融合实训中心地上建筑面积21637.95平方米、不计容地下室面积4143.05平方米;综合实训楼建筑面积4126.02平方米;新小区4、5号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12856.96平方米;配电房建筑面积256.1平方米;最大建筑总高度为51.1米。同时配套给排水、供配电、校内路网、围墙、校园绿化等附属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图纸(含设备图纸)所载明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及生产工艺设备的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
2.4建筑安装工程费:163036921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监理费报价取费范围计算并下浮50%计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15;高程调整系数为 1.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1890534 元(最终结算金额以业主单位审核为准,业主单位审核含业主单位自行审核或委托独立的第三方。最终结算参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监理费报价取费范围计算并下浮50%计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15;高程调整系数为 1.0作为参考依据,计算基数以最终结算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审定金额为准。如最终审核结果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处,监理人不得有异议,且不得以此向业主索取任何补偿费用)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4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以及相关工程监理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
3.6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2)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未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3)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5)投标人资质证书应根据建司局函市 〔2023〕11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或相关证书有效的证明材料。(6)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须提供系统截图);(7)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的要求执行。(8)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2日 18:00:00至2026年1月5日 08:3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最新版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人民币 3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福安市城北福泰路232号,邮编:355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8986338,传真:/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大道6号(九龙商城)4栋2层2-E,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18805930992,传真:/
联系人:小黄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
联系电话: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安市新华北路55号
联系电话:0593-638171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
联系电话:0593-2130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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