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彭泽县棉船镇江心村东沙公路至江心中学段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已由彭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彭发改字〔2025〕75号批准立项,项目代码:[2502-360430-04-01-995847],项目招标人为彭泽县棉船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彭泽县棉船镇江心村东沙公路至江心中学段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彭泽县棉船镇江心村东沙公路至江心中学段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2.2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彭泽县棉船镇江心村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老路升级改造工程,改造长度约为1.8KM,现状路面标准宽度为4-6米,对现状水泥路面改造为沥青砼路面 。道路等级采用四级公路Ⅱ类(小交通量农村公路标准),行车速度为15KM/h 。(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合格及以上;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计划工期:6 个月;
2.7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类别,共 1 个标段,类别及标段划分详见附表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要求、其他管理 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其他要求见附表二~附表九,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截至 2025 年06 月30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须在江西省公共 资源交易网主体信用中完成“小额工程投标单位 ”注册登记,“小额工程投标单位 ”身份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本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热线:400-998-0000 。;在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在交易系统完成采集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在交易系统完成采集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等信息在截止时间后发生更改的,评标时以截止时间前采集的数据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需制作 1 份(资格标)和(报价文件)
3.4 投标数量和中标数量的其他规定:本项目当投标单位大于 30 家时,采用随机方式抽取 30 家投标单位入围第一个信封(资格标),从未入围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三家投标单位做替补。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 参加投标。
3.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 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关联企业组成员在参加具有多个标段的类别投标时,为满足第 3.4 款的规定,可能出现该类别的关 联企业组成员不能全部获得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资格的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6月 17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06 月29日 17 时 30 分,,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信用中完成“小额工程投标单位 ”注册登记,并以“小额工程投 标单位 ”身份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本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中遇到问题可致电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热线: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6月30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 录交易系统(小额工程),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所投的单个类别需递交第一信封(资格标)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小额工程)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采用不见面形式进行开标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请投标人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操作手册”中下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7.其它事项
其他:1 、参与投标单位需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一。2 、拟承担投标本工程的建造师不得为 公务员及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泽县棉船镇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九江隆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彭泽县棉船镇 | 地址:彭泽县朝阳新区龙泉路20号 |
邮政编码:332700 | 邮政编码:332700 |
联系人:芮先生 | 联系人:汪女士 |
电话:18979217577 | 电话:15270233306 |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