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浙江工商大学人工智能大楼(中外合作办学人工智能与数字化协同育人示范基地) | 项目代码: | 2411-330000-04-01-920983 | ||
招标人: | 名称:浙江工商大学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49号浙江工商大学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 ||||
联系人:沈老师 | 联系人:陶传林、宋清雨、桑国坚、陈敏娇 | ||||
电话:0571-28877556 | 电话:18258122886 | ||||
标段(包)名称: | 浙江工商大学人工智能大楼(中外合作办学人工智能与数字化协同育人示范基地)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4234002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1.项目经理执业注册时间一定要以职业注册证书上显示的时间为准,不认同全国四库平台上显示的初始注册时间,是否存在排除潜在投标人的行为?2、全国四库平台作为官方唯一验证平台,却不被认可,是否违规?答:认可全国四库一平台,需提供平台截图,如平台上时间与证书时间不一致以最早时间为准。2.涉及到拆除工程,请补充原有建筑图纸及相关资料; 2、招标文件的地上及地下建筑面积与建筑总说明不一致,请核实; 3、请明确施工现场临水接驳位置及相应管径; 4、计划开工2026年1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11月09日,总工期应为731,招标文件上为730,请核实;答:1.已补充提供图纸详见附件;2. 建筑面积以施工图为准;3. 施工用水取自校园内部,管径不低于DN100 。4. 工期以730日历天为准,开工当天不计算,自次日起算。3.修改通知明确,根据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上一旬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如果投标人满足此情况,在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模块应该提供哪些资料?在统一招投标平台系统需要做哪些操作? 招标文件P59,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该人员执业注册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执业注册时间以《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为准; 证明材料:执业注册证书(延续注册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职称证书复制件加盖电子印章。由于目前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是电子版,并不体现初始注册时间,建议采纳四库一平台执业注册信息页信息作为凭证。或者以电子版注册证书中建造师编号来证明。建造师编号中第8-11个数字就是初始注册的年份。答:1.投标人证明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即可。2.答详见问题1答。5.010902003005号清单屋面刚性层,3厚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是否另计? 2、本工程有多处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型号未明确,如010903002004、010903002005、010903002007、010903002011号清单,是用I型还是II型?答:1.防水卷材另计;2.按I型计入。6.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的一种,建议业绩时间认可竣工验收备案时间。答:按招标文件要求。7.我司业绩未直接发包业绩,请问提供直接发包证明书是否可以代替中标通知书?答:不可以代替。8.资格与资信评分业绩的佐证材料涉及中标通知书,应该可以用项目属地备案过的《项目发承包基本情况表》代替,请明确?谢谢!答:不可代替。招标文件已明确若证明材料①②③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另须提供投资项目政府备案资料复制件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批复文件(或证书)作为其他相关证明材料。8.1.招标文件“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不少于 2 人;”中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单指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C3人员)?本工程对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C1人员)是否有人数要求? 2.资格业绩证明中的竣工验收证明是否提供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 验收备案表任一即可? 3.业绩中的工程名称中标通知书、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几个字的差异,是否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即竣工验收证明中工程名称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一致即可?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减量化措施总费用为:14688556.19元。是不能超过这个金额吗?5. 信用评分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能力等加分因素是否要在评分业绩汇总表体现?答: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可,数量按招标文件要求。2.竣工验收证明提供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任一即可。3.以按招标文件明确顺序为准。4. 招标文件对是否超过这个金额不做要求;5.相关材料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进行填报;招标文件未提供对应格式的,可由投标人自行拟定格式编写。;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 ||||
行政监督机构: | 杭州市建委 | 电话: | 0571-89587878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0-19 13:32: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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