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 2027 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作业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西省抚州市 2027 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作业设计 (项目名称),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补助及地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 作业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抚州市 2027 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建设范围包括东乡区、临川区、东临新区、崇仁县、广昌县、乐安县、资溪县、南城县、宜黄县 。。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项目建设期内,计划完成营造林任务 224794 亩,其中:森林质量提升面积 217266 亩(1、低产低效林综合改造面积 93037 亩,2、低产低效林补植改造面积 45480 亩,3、森林抚育面积 78749 亩);4、木本油料提质增效 4797 亩;5、生物防火林带建设 2731 亩。
2.3 总投资估算金额: 29301.27万元 。
2.4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见下所示:
标段1,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江西省抚州市2027 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作业设计包括工程的作业设计、设计审查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具体以规划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主要内容如下:
包含本项目范围内低产低效林综合改造、低产低效林补植改造、森林抚育、木本油料提质增效、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其它工程等工程作业设计及后续施工阶段服务工作等。
2.5 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 作业设计总周期为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不包括施工期服务时间)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 09:00 时至 2026 年 11 月 06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 s://[链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林业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链接])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24 日 09 时 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开标地点为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链接])上发布。
8. 其他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特别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且委托代理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时需将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的回复意见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格式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4)投标文件解锁时间: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所有投标单位在3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企业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5)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6)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7)投标企业应仔细阅读“投标人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8)在发出招标文件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有义务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发布的本项目相关信息。凡在该网站发布的信息视同已送达投标人。
(9)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条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10)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11)异议提出与答复:
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投标截止日期10天前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②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即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
③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相关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进行书面回复。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州市林业局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学府路163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87945936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云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钟岭大道108号
联系人:冯女士
电话:18279405588
监督机构:抚州市林业局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学府路163号
联系电话:18879459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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