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嵩明县牛栏江镇片区学校2026年办公用品及高频小额耗材等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嵩明县牛栏江镇片区学校2026年办公用品及高频小额耗材等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嵩明县牛栏江镇片区学校 2026 年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劳保用品及高频小额耗材采购、供货、售后及维修维护服务,1标段:五金耗材采购及日常维修维护服务;2标段:办公耗材采购及电子设备维修维护;3标段:办公用品采购;4标段:劳保用品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嵩明县牛栏江镇片区学校 2026 年办公用品及高频小额耗材等采购配送服务项目1标段五金耗材采购及日常维修维护服务;
(002)嵩明县牛栏江镇片区学校 2026年办公用品及高频小额耗材等采购配送服务项目2标段办公耗材采购及电子设备维修维护;
(003)嵩明县牛栏江镇片区学校2026年办公用品及高频小额耗材等采购配送服务项目3标段办公用品采购;
(004)嵩明县牛栏江镇片区学校2026年办公用品及高频小额耗材等采购配送服务项目4标段劳保用品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明县牛栏江镇片区学校2026年办公用品及高频小额耗材等采购配送服务项目1标段五金耗材采购及日常维修维护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声明函或承诺书成立不满一年或三个月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资信(或资金)证明或声明函或承诺书;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事业单位提供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或承诺书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后的任意一个月己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或承诺书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网页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002 嵩明县牛栏江镇片区学校2026年办公用品及高频小额耗材等采购配送服务项目2标段办公耗材采购及电子设备维修维护)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声明函或承诺书成立不满一年或三个月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资信(或资金)证明或声明函或承诺书;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事业单位提供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或承诺书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后的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或承诺书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网页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003嵩明县牛栏江镇片区学校2026年办公用品及高频小额耗材等采购配送服务项目3标段办公用品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声明函或承诺书成立不满一年或三个月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资信(或资金)证明或声明函或承诺书;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事业单位提供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或承诺书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后的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或承诺书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网页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004嵩明县牛栏江镇片区学校2026年办公用品及高频小额耗材等采购配送服务项目4标段劳保用品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声明函或承诺书成立不满一年或三个月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资信(或资金)证明或声明函或承诺书: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事业单位提供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或承诺书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后的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或承诺书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网页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3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0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1.方式:供应商需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介绍信署明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登记获取采购文件;或将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办理登记获取采购文件事项(以上扫描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未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投标。
2.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
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昆明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七、其他
一、采购公告内容
根据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1.1项目概况:对“嵩明县牛栏江镇片区学校2026年办公用品及高频小额耗材等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1.2项目名称:嵩明县牛栏江镇片区学校2026年办公用品及高频小额耗材等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1.3 采购方式:竟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合计人民币575371.87元,其中:1标段:194366.57元;2标段:12000.00元;3标段:193655.30元;4标段:7550.00元;
1.5最高限价:合计人民币57537187元,其中:1标段:19436657元;2标段:12000元;3标段:193655,30元;4标段:7550.00元
1.6采购需求:嵩明县牛栏江镇片区学校2026 年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劳保用品及高频小额耗材采购、供货、售后及维修维护服务,1标段:五金耗材采购及日常维修维护服务;2标段:办公耗材采购及电子设备维修维护;3标段:办公用品采购;4标段:劳保用品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1.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03月 31日。
1.8 服务地点 嵩明县牛栏江镇中心学校辖区小学及幼儿园、嵩明县牛栏江镇第一初级中学、嵩明县牛栏江镇第二初级中学。
1.9服务质量: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必须按合同履行义务,确保服务质量令采购人满意。
1.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供应商可对上述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2个标段。如供应商在前面的2个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后面标段中将不再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但不影响该供应商在其他标段中的评审评分),中标候选人推荐按评审最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声明函或承诺书 成立不满一年或三个月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资信(或资金)证明或声明函或承诺书;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事业单位提供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 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或承诺书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后的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或承诺书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网页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6年09月23日至2026年10月0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 时至17:30 时。
3.2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3.3方式:供应商需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介绍信署明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登记获取采购文件;或将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办理登记获取采购文件事项(以上扫描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未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投标。
3.4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6日09:30。
4.2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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