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市接待服务中心七号院年度清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伊春市伊美区宾园路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03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701]JDFWZX[CS]20260001
项目名称:市接待服务中心七号院年度清雪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七号院清雪):
合同包预算金额:9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市接待服务中心七号院年度清雪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至当年度采暖季清雪服务结束,按采购人作业指令开展清雪除冰及积雪清运作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七号院清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参照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对应证明材料。本项目不属于节能、环境标志强制优先采购品目;服务实施过程落实绿色环保要求,积雪按属地相关管理要求规范清运处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七号院清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自行承诺具备清雪除冰作业所需设备、人员、安全作业能力,能够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积雪清运处置工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至 2026年10月3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3: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伊春市伊美区宾园路8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伊春市伊美区宾园路8号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03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伊春市伊美区宾园路8号综合楼会议室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限额以下自行组织采购项目,采购程序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本单位内部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2.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组织集中答疑。供应商可自行前往服务地点实地查勘,充分掌握作业范围、作业点位、场地条件、清雪清运处置要求等全部现场情况;踏勘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安全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调价、索赔。 3. 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产生的响应文件编制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无论成交与否,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 响应文件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签章,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 5. 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主体工作转包,严禁违法分包;一经查实转包、违法分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6. 本项目作业属于户外高危作业,成交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齐作业机械及安全防护用品,落实交通安全防护措施;作业期间发生人员伤害、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等一切事故及纠纷,全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7. 成交结果在采购人单位公告栏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成交通知书,按规定签订服务合同。 8. 本项目报价包含人员、设备、燃油、防护、积雪清运处置、保险、税费等全部费用,为固定总价,履约期间无额外增项费用。 9. 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服务合同中另行约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伊春市接待服务中心
地址:伊春市伊美区宾园路8号
联系方式:0458-3080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无代理机构
地址:无
联系方式: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照利
电话:0458-3080016
无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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