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看守所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YZ-CG-2025134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看守所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漫山红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姚李镇农贸市场内
成交金额:柒拾贰万元整(小写:7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寨县看守所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拟为金寨县看守所食堂采购食材配送供应商,配送主副食品涵盖:米面油、肉制品、蔬菜、豆制品、禽蛋、调味品等,具体种类及数量将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服务要求: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须为此项目配备专职服务团队,并在需要调换菜品时,按要求时间送达。供货时,经采购人抽查,如发现货物有缺斤短两或破包、腐坏等现象,成交供应商须无偿予以退换。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由采购人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令成交供应商以不影响货物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供应商所供商品须符合国家关于卫生、质量、包装及保质期的相关标准;须于每日规定时间前,将食材送至看守所食堂指定位置并完成卸货,由采购方负责验收。 |
五、评审专家名单:祁鼎胜、焦雁林、宋留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8839.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3.75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0564-7359058。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针对某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后,再次针对该环节提出质疑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公安局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红军大道46号
联系方式:0564-2702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永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万汇广场4号楼8层
联系方式:0564-27161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 工
电 话:0564-271616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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