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1.1 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叙州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一期工程)新建双龙水厂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叙州区水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宾市叙州区水利局关于对《宜宾市叙州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宜叙水发[2025]4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叙州金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叙州金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宜宾市叙州区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叙水发[2025]4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工程名称: 宜宾市叙州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一期工程)新建双龙水厂 2.2 建设地点: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 2.3 资金来源: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企业自筹 2.4 建设规模: 新建双龙水厂,设计规模为15000m3/d,新建配套配水管网227km;预算总投资为8386.65万元 2.5 计划工期: 36个月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2.7 标段划分: 监理一个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200万元的水利工程类似施工监理业绩。)正在监理或新承接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若有)、合同协议书;已完工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完)竣工验收证书)。正在监理或新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已完工的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若上述证明材料还不能反映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关键指标的,还应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证明材料) 3.4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31 23:59 至 2026-01-07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EF%BC%89%EF%BC%8C%E5%87%AD%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92%8C%E5%AF%86%E7%A0%81%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85%B6%E5%AE%83%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5%90%AB%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6%8A%80%E6%9C%AF%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J%E3%80%81%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5%95%86%E5%8A%A1%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S%E3%80%81%E5%9B%BE%E7%BA%B8%EF%BC%89%E3%80%82%E5%8F%A6%EF%BC%8C%E5%8F%AF%E9%80%9A%E8%BF%87%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9%99%84%E4%BB%B6%EF%BC%8C%E5%85%8D%E8%B4%B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1-23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仅适用于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仅适用于投标人>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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