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岗市新能源出租电动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鹤发改能源(2024】12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黑龙江省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招标人为鹤岗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审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鹤岗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新建电动出租车充电站8处,630kVA箱式变压器10台,480kW充电主机10套,直流充电终端 45 台。(本次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12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3建设地点:1、兴安三校充电站-鹤岗市兴安区兴建路 134号;2、南翔物流(南翔物流A栋)-鹤岗市兴安区G11国道;3、西解放路盛世华庭对面停车场;4、向阳区祥瑞花园充电站-东兴路;5、东山区爱丽小区内停车场;6、公交路复兴桥停车场;7、米家乐门前停车场;8、天水湖公园门前停车场。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等。
2.6招标控制价:7839337.34元;
2.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8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满足以下要求。
3.2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部分拟派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带有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实施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8月09日0时00分至2025年8月15日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1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5年09月01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2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4798027000
5.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八、开标方式
8.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8.2开标时间为:2025年09月01日09时00分。
8.3开标地点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鹤岗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8945750678
招 标 人:鹤岗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杨先生
地址: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222号
电话:1514586885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审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恒达大厦2层11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话:15046685031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