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塔布河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1509002025081101001
一、招标条件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塔布河治理工程已由内水建〔2023〕247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其他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招标人为四子王旗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塔布河治理工程
2、建设规模:新建护岸44处、总长31. 257km,其中:上游段43处、总长29. 572km (左岸18处、长11. 872km,右岸25处、长17.70km) , 下游段左岸1处、长1.685km。
3、计划工期:2025年09月15日——2026年07月15日。
4、建设地点:四子王旗塔布河四十顷地村东至江岸嘎查河段。
5、工程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8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天) |
F1509002025081101001001 | 第一标段(施工)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303 |
F1509002025081101001002 | 第二标段(施工)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303 |
F1509002025081101001003 | 第三标段(施工)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303 |
F1509002025081101001004 | 第四标段(施工)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303 |
F1509002025081101001005 | 第五标段(施工)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303 |
F1509002025081101001006 | 第六标段(施工)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303 |
F1509002025081101001007 | 第七标段(监理) | 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 303 |
F1509002025081101001008 | 第八标段(跟踪审计) | 跟踪审计。 | 303 |
7、总投资:6306.0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
2、资质要求: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建市[2020]94 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根据建办市〔2021〕30 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 ”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施工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或以上(含二级)且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担任在建项目。
监理标段: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本企业水利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跟踪审计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注册的有效期内的水利专业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师;
4、投标人在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7、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3、审查地点: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4、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5日至2025年09月04日09:30时止(北京时间)。